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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签署《日内瓦公约》70年

来源:法制日报编辑:健翁发布时间:2019-09-23 14:14:02

  全媒体记者 汪闽燕 陈润泽

中国签署《日内瓦公约》70年,用行动彰显“爱和平负责任”大国风范

  70年前的1949年12月10日,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签署了《日内瓦公约》。《日内瓦公约》因此成为新中国成立后批准的第一批多边国际公约。

  作为国际公约之一和普遍国际法的典范,目前《日内瓦公约》已有196个缔约方。70年来,中国始终重视并促进遵守和执行国际人道法。正如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黄进在日前举行的“纪念《日内瓦公约》70周年:重申承诺”研讨会上所说:“7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现行国际法的学习者、追随者、适应者,也是现行国际法的遵守者、践行者、受益者,更是现行国际法的维护者、建设者、贡献者。”

  1949年签署《日内瓦公约》

  《日内瓦公约》被誉为“现代国际人道法的基石和核心”。1949年12月10日,中国签署了《日内瓦公约》,并于1956年批准了公约,1983年加入第一和第二附加议定书,是世界上较早批准公约、最早加入两个附加议定书的国家之一。

  70年来,中国始终认真遵守国际人道法的各项原则和规则。2007年,中国成立了国际人道法国家委员会,成员单位包括中国红十字总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外交部、教育部等10余个部门,就涉及促进和传播人道法的重要问题进行统筹协调。

  2017年1月18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瑞士日内瓦万国宫发表题为《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旨演讲,高度赞赏《日内瓦公约》所蕴含的国际人道主义精神。他指出:“纵观近代以来的历史,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目标。从360多年前《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确立的平等和主权原则,到150多年前《日内瓦公约》确立的国际人道主义精神;从70多年前联合国宪章明确的四大宗旨和七项原则,到60多年前万隆会议倡导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国际关系演变积累了一系列公认的原则。这些原则应该成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基本遵循。”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东亚地区代表处主任白良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多边探讨对国际人道法保持与时俱进至关重要。中国是公约及其他核心国际人道法条约的缔约国。中国政府历来积极参与国际人道法实施及发展相关的多边进程。

  积极履约展现负责任形象

  “自批准《日内瓦公约》数十年来,为切实履行公约及其他国际人道法义务,中国采取了许多积极举措。”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副司长胡斌如是说。

  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陆志安认为,在加入《日内瓦公约》之后,中国政府加强了人道主义法的实施、教育和培训、研究。近几十年来,在维护世界和平和灾难救助方面,作出了许多卓越的贡献。例如,中国自1990年开始,每年向联合国派遣军事观察员执行维和任务。

  “近年来,中国人民解放军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亚丁湾护航、国际灾难救援和人道主义援助,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树立了‘威武之师、文明之师、和平之师’的良好形象,其中也包含人民解放军对人道原则的庄严承诺和坚定信守。”胡斌强调。

  实际上,在每一个联合国维和任务区,中国维和部队不仅是和平的守护人,更是友谊和文明的传播者。他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彰显中国“爱和平、负责任”的大国风范。

  在立法方面,中国根据人道主义精神以及《日内瓦公约》的规定,作了相应修改和完善。例如,国防法要求中国在对外军事关系中遵守缔结或加入的国际条约。刑法规定了军人违反职责罪,惩处的罪行包括虐待俘虏、残害无辜平民等为《日内瓦公约》所禁止的行为。对其他严重违反《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罪行,中国刑法也规定了相应刑罚。红十字会法规定中国红会应致力于传播《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在国际规则制订方面,中国以建设性态度参与联合国信息安全政府专家组、联合国《特定常规武器公约》框架下“致命性自主武器系统”政府专家组、联合国私营军保公司政府间工作组、加强国际人道法执行等多边谈判进程,为推动达成共识作出了积极贡献。

  愿意贡献中国智慧和方案

  当前,随着武装冲突的不断发展变化以及现代武器和战争科技的迅猛发展,尽管《日内瓦公约》在1977年和2005年得到了补充和发展,但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值得国际社会高度关注。

  如何应对当前挑战,更好促进国际人道法实施,促进世界和平和发展,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思考的问题。

  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发表的《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演讲,对于“世界怎么了、我们怎么办?”这一“整个世界都在思考的问题”,系统阐述了“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这一中国方案。

  胡斌说,这一理念的首要目标是“持久和平”,我们应在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进程中促进人道原则。更进一步地说,世界各国和人民构成“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和《日内瓦公约》所深刻展现的“共同的人道精神”高度契合。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努力,将为《日内瓦公约》以及整个国际人道法体系永葆生命力提供坚实的信念基石和有利的环境。

  法律和规则是人道的保障。各国在处理国际事务中应遵守以《联合国宪章》为核心的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致力于和平解决国际争端。胡斌说,我们应当坚持国际法和国际人道法的基本原则。正如习近平主席在《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演讲中明确提到的,包括《日内瓦公约》确立的国际人道主义精神在内的一系列公认的原则,“应该成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基本遵循”。

  胡斌认为,多边主义和国际合作则是国际人道主义在变动环境下保持生命力的必要条件。在当前各个国际人道法规则发展进程中,“我们应坚持多边主义,以联合国为主平台在协商一致基础上达成共识,最大程度地包容各方的正当利益和主张,以便相关规则能得到最广泛的接受和遵守”。同时,在促进国际人道法传播和实施中应坚持非政治化原则。

  无论世界如何变化,中国对和平的永恒追求和对国际人道法的坚定承诺不会改变。中国愿与世界各国一道,继续坚持秉持多边主义和尊重国际法,在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进程中不断促进《日内瓦公约》所代表的人道精神的发展,促进世界的和平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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