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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施登记备案

来源:中原新闻网编辑:王杰仁发布时间:2019-10-15 15:38:09

  中原新闻网邯郸讯(记者王金玲 通讯员蒿文祥)从邯郸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近日,邯郸市对全市所有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施登记备案,2019年年底前完成所有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

  据了解,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工业运输设备,主要包括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铲车、压路机、沥青摊铺机、叉车、推车、吊车等,使用动力主要是柴油发动机。

  《中国机动车环境管理年报》(2018)显示,我国非道路移动机械保有量仅为机动车保有量的1/6,但其排放二氧化硫90.9万吨、氮氧化物573.5万吨、颗粒物48.5万吨,其中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量接近于机动车,非道路机动车管控势在必行。

  市生态环境局尾气办主任张建召介绍,登记备案是对每一台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编码登记,由生态环境部门核发标牌贴和采集卡。在我市范围内具有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企业和个人都需要进行登记备案。

  如何登记备案?

  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单位可以通过现场申报或手机APP(目前只支持安卓系统)申报两种形式进行登记备案。现场申报审核通过的车主,当场可领取标牌贴和采集卡。通过APP端申报的车主,等待后台审核通过后,凭审核成功信息,到生态环境部门领取标牌贴和采集卡。

  对企业用户,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车辆照片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烟度检验合格报告。有铭牌的,需提供环保信息标签照片、带有发动机型式核准号照片、机械环保代码照片、机械铭牌照片和发动机铭牌照片并提供详细使用地的名称、机械类型、机械制造企业等信息。无铭牌的需提供机械合格证照片等。个人用户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其他与企业用户相同。

  登记备案截止之日起,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单位仍未登记备案或存在使用与登记备案不符等行为的,将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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