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0-3111082 3047798688@qq.com
首页 > 政法 > 正文

邯郸一男子三杯啤酒下楼挪车被查酒驾

来源:中原新闻网编辑:张飞涛发布时间:2020-07-02 15:04:37

    中原新闻网邯郸讯(记者李永伟 通讯员杜文宇)三杯啤酒下肚也许不会有太大反应,但对于开车的司机来说,很可能已经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了。6月25日晚上八点四十二分左右,邯郸市交巡警支队渚河大队在中华丛台路口设置酒驾治理点,一辆银色冀D2XXXL牌五菱宏光面包车驶入民警视线。见有民警查酒驾急忙驶入医院院内,结果被查出酒驾。

    当晚,该车辆从路边一个小区驶出,但未行走100米就要驶入旁边的第一医院,这一举动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立即上前对该车辆驾驶人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走近时,仿佛周围空气都弥漫着酒精的味道。“我就是挪个车,拐弯就到了,不然了……”

    民警要求驾驶员配合例行检查,吹出28mg/100ml的数值,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据了解,驾驶人冯某,丛台区人,40岁左右,自己做点小买卖,今天生意有点小起色,中午便邀约朋友到家里喝两杯庆祝一下。因为自己家是老小区,停车位很紧张,中午回来的时候没有停车位,自己就先将车放在了别人家门口,晚上邻居老太太说冯某的车堵路,让他挪挪车,冯某一看小区没车位,就想停到家门口第一医院里面,没想到刚出小区门就被民警发现,逮个正着。

    “警察同志,我真没想开车,主要是没地方停车,我就挪挪车!”冯某满脸无辜地对民警说道。“同志,咱喝了酒是不允许启动车子的,哪怕是一米,被查到血液中酒精含量数值于20mg/100ml都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你喝酒开车多危险啊,虽然你说只有几步路,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悔莫及啊!”

    冯某对自己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表示万分忏悔,要汲取教训并告诫身边的朋友切记不要有侥幸心理,危险有可能就在身边。民警也对冯某进行了酒后驾驶机动车危害的讲解,并对冯某处于2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2018中原新闻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