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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车咋成了买轮胎、装具?

来源:新邯郸客户端编辑:健翁发布时间:2022-05-13 15:44:27

  近日,市民郭先生向邯报融媒体报料平台反映,他在邯郸市一家汽车销售公司贷款购买了一辆货车。可当他打算用这辆车做运输生意时,却发现,自己根本不是车主,而且手里的“购车合同”竟是一份购买轮胎、装具的合同。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要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还得从去年3月份说起。

  消费者:我买的是车

  据郭先生回忆,2021年初,他想从事运输生意,便到多个汽车销售公司挑选货车。2月28日,他和父母来到邯郸市大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立公司),选中一款名为“J6F国五大柴160马力”一汽解放牌轻卡货车。“经过讨价还价,购车价格定为9.3万元。”他说,谈好价格后,他向该公司缴纳了2000元定金,公司给他开具了收据。3月6日,他带着父母再次来到该公司,加上前期支付的定金,共计向该公司支付了汽车首付款3万元整。“当时,我和该公司谈好用‘一汽金融’的贷款方式购买车辆。”郭先生说。

  3月14日,大立公司销售员通知郭先生来签合同。郭先生来到该公司后,一名刘姓销售员拿了一份《买卖合同》让其签字。“该销售员称,根据以往惯例,购买该店货车的消费者都要签订这样一份《买卖合同》。”郭先生说,“该销售员在我未看清合同具体内容的情况下,就催我签字,并索要了我的身份证和手机号码等信息。”之后,该销售员请他等消息。

  3月16日,郭先生接到提车的消息后,便带着父亲一起来到大立公司。“我提车的时候,销售员只交给我一本行驶证,并没有提供票据、合同等材料。”郭先生说,当时,他向公司人员询问贷款情况,“对方告知,我每月要还款3251.55元,一共还36期。”至于其他情况,公司人员以不清楚为由拒绝回答。因只顾着高兴了,他和父亲没有多问便开走了车。

  “8月份,我按期还款5个月后,父亲在翻看这辆货车的行驶证时,发现该车户主为邯郸市邯山区鹏鑫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鑫公司)。”郭先生说,在父亲提醒下,他拿出那份《买卖合同》,发现这居然是一份买卖轮胎、装具的合同。

  郭先生向记者提供的该合同复印件显示:大立公司卖给郭先生的产品是商用轮胎、装具、上装。其中,8条商用轮胎,每条2500元,共计20000元;15000元的装具;15000元的上装。上述产品的总价款为50000元。

  “我买的是车,咋变成了轮胎?”郭先生说,另外,这个合同上开列的50000元产品,大立公司并没有向我交付。感觉事情蹊跷,他于是到中国建设银行邯郸岭北支行打印了银行流水,发现自己是向一汽租赁有限公司还款。“我与商家说好的,用‘一汽金融’贷款,怎么变成了向一家租赁有限公司借贷?”郭先生怀疑自己上当受骗了,于是和家人赶到大立公司讨说法,并要求该公司出具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三包服务卡》《车辆使用说明书》《购车合同》《贷款合同》等资料。

  “大立公司工作人员拒绝给我提供这些重要材料。”郭先生说,他越想越觉不对劲,便向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代召分局投诉,“但代召分局的工作人员认为,此案属于经济诈骗,建议到派出所报案。”于是,他向市公安局邯山区分局代召派出所报案,该所随即受理此案。

  在等待警方调查结果期间,郭先生到人民银行征信处打印了一份征信材料。他发现,自己是以“融资租赁”方式买车,其借款金额为11.1万元。“那辆车的车价为9.3万元,大立公司为何让我贷了11.1万元?”郭先生说,他担心遭遇了诈骗或消费欺诈,于是在还了5期贷款后,便停止还贷。

  “如今,那辆货车因脱保,已经不能上路。我目前只能以打零工为业,所挣的钱很难养活一家老小。”郭先生说,他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破案,以挽回自己的经济损失。

  公司:不予回复

  消费者买车,商家为何开具购轮胎、装具的合同?5月6日下午,就此问题,记者根据郭先生提供的电话号码,拨打了大立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杰的电话。但李杰拒绝给予答复。

  当日下午5时40分许,一位自称是大立公司副总的薛姓男子致电本报。当记者向他询问同样问题时,该男子不予回答,却一再要求记者提供反映人郭先生的身份信息。出于保护反映人隐私的考虑,记者予以拒绝。随后,该薛姓男子又拨打记者电话。接通电话后,他拒不回答问题,却反复要求提供反映人身份信息,且要求记者到现场采访,记者表示同意。随后,该男子又十余次拨打记者电话,鉴于其言辞激烈,不配合采访,记者便不再接听其来电。

  5月9日上午9时许,李杰带领两名男子来至邯郸日报社,要求反映情况。因外面正下雨,记者请他们登记、测体温、查看健康码和行程码之后,进入大厅谈话。见面后,李杰及其随行人员不但不接受采访,反而大吵大闹,后被报社保安人员劝离。

  5月10日上午,记者来到大立公司采访。但该公司工作人员以老板不在为由,拒绝接受采访和联系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在这个销售大厅,记者多次拨打李杰电话,他却不予接听。经反复询问,该公司工作人员才向记者提供了大立公司副总薛晓峰的电话号码。记者多次拨打该号码,其一直不予接听。记者用同事的手机拨打该号码,对方终于接听。“我今天没在店里,你明天上午再来吧。”说完这句话,薛晓峰便挂断电话。

  5月11日上午10时许,记者再次来到大立公司。该店一名女性员工见记者前来采访,便立即锁上大门,然后向店内跑去。在该公司门口,记者多次拨打李杰电话号码,但对方拒绝接听。随后,记者拨打薛晓峰电话号码。他接听后说,自己在大立公司的另一店内,让记者过来采访。

  在309国道上寻找了10多分钟,记者终于找到薛晓峰所说的另一家大立公司的销售店铺。进店后,经该店员工介绍,记者见到了端坐在办公室的薛晓峰。

  “郭先生买车,你公司为何开具购轮胎、装具的合同?”当记者提出这个问题时,薛晓峰拒绝回答,并表示:“我们已经向派出所交代的很清楚了,请到派出所咨询。”

  当记者打算询问其他问题时,薛晓峰以自己急于开会为由,便丢下记者扬长而去。随后,记者将一些问题写成一份《采访提纲》,在告知该店工作人员后,将该《采访提纲》放置该店的办公桌上,并要求其尽快答复,然后离开。截至记者发稿时为止,大立公司依然不予任何答复。

  市场监管部门:建议消费者找公安部门报案

  随后,记者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该事件的处理情况。该局办公室人员说,这起案件由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代召分局处理,并向记者提供了分局联系方式。

  代召分局处理这起投诉举报的执法人员表示,去年8月份,当接到郭先生投诉后,该局高度重视,迅速进行调解。但涉事双方分歧较大,经代召分局多次调解,并未达成和解协议。鉴于郭先生以遭遇诈骗为由投诉对方,该分局目前已经终止调解,并建议郭先生向公安部门报案。

  “如何认定那份《买卖合同》,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该分局执法人员回忆说,这份合同上有郭先生的签字,这让该局工作人员无法判断郭先生到底是被骗还是知情。在此,该执法人员提醒,在购买汽车、房屋等贵重商品时,消费者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然后再决定签字与否。为了防止被骗,消费者应尽量选择在正规银行贷款,这样的贷款是比较安全的。如果通过网络或者小型贷公司贷款的话,就必须提高警惕,始终绷紧防止被骗那根弦。

  金融监管部门:可以到我局举报

  根据郭先生提供的银行流水,记者发现,郭先生五个月的贷款都交给了一汽租赁有限公司。记者通过查询该公司网站,发现该公司注册地点为天津自贸试验区。其主要从事汽车销售、维修、租赁等业务。在其经营范围内,记者并未看到有发放贷款类业务。

  记者查阅中国银保监会官网时发现,2020年5月26日,为进一步加强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中国银保监会印发了《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第二章第八条规定,融资租赁公司不得发放或受托发放贷款、不得与其他融资租赁公司拆借或变相拆借资金。

  作为一家天津的公司,一汽租赁有限公司是什么性质公司,在邯郸当地是否可以从事贷款业务?该公司与大立汽车公司又是什么关系?针对这些疑问,记者拨打了邯郸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该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邯郸市没有融资租赁公司,详细情况可以咨询该局准入处,并提供了相关电话号码。但记者多次拨打该号码,无人接听。

  另外,记者就这些问题咨询了邯山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该局工作人员表示,关于放贷问题,如果放贷主体为银行,可以向银保监会投诉,其投诉电话为12378;如果放贷主体是融资租赁公司,可以向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投诉举报。

  公安机构:该案正在侦办中

  就这起案情,市公安局邯山区分局工作人员回复说,目前,该局正在对此案进行侦办。同时,该局民警会积极配合记者的采访工作。

  邯报融媒体记者 刘昆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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