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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区高中“分配生”招生名额出炉

来源:淇河晨报编辑:李茗茜发布时间:2020-07-05 19:12:48

  

  淇河晨报讯(鹤报融媒体记者 王风娇)为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促进鹤壁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6月29日,市教体局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和《鹤壁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中招工作的通知》要求,下达《2020年市区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计划的通知》,就2020年市区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有关事宜作出明确规定。

  “分配生”资格:具有市区户口,在升入初中时按照当年初中招生文件规定,通过免试、划片或统筹的方式入学,并在所属学校学习三年且正式注册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在教育行政部门办理休学手续并注册备案的学生,以及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民办学校学生符合应届毕业生并在校学习三年且正式注册学籍等条件的,则具备“分配生”资格。

  各区教体局及各初中学校要认真做好“分配生”资格认定工作,严格审核,并在填报志愿前将具备“分配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公示时间至少为3天。公示无异议后,各初中学校在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管理系统进行“分配生”资格标注。

  “分配生”招生计划:鹤壁市高中和市外国语中学面向市区招收“分配生”。“分配生”招生计划依据各初中学校具备“分配生”资格人数按比例均衡分配,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倾斜。具体分配名额见右表。

  “分配生”录取办法:“分配生”须第一志愿报考招生学校,第一志愿未报考招生学校的考生不能被录取为“分配生”;“分配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应达到招生学校统招生综合素质评定录取等级;中招考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招生学校录取分数线下调70分。在此基础上,招生学校按各初中学校“分配生”计划,依据具备“分配生”资格考生中招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如出现中招考试成绩相同,则根据“语数英”三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如出现“语数英”三科成绩之和相同,则根据“物理、化学”两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若“分配生”招生计划未完成,则转为统招生计划。分配生”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将在招生学校进行公示,公示3天无异议后,方可正式录取,考生凭准考证到招生学校报到。对有异议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调查清楚事实后,根据事实做出重新录取或维持原录取结果等处理意见。

  具体工作要求:将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千家万户,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并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实抓好。加强组织领导:“分配生”制度的落实,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意义重大,社会关注度高。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压实责任,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健全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学校要建立严格的公示制度、监督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坚决杜绝不正之风,确保“分配生”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对在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一经查实,根据实际情况核减学校“分配生”名额,并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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