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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国家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旁听一次庭审

来源:山西晚报编辑:郭晨霞发布时间:2020-04-16 18:25:22

  4月15日,山西省司法厅向社会发布信息,山西省《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经印发。今后,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分批次、分步骤、分时间,科学合理安排本地本部门旁听庭审活动,国家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旁听庭审一次。

  《意见》要求,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是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重要举措。各级国家机关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作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步骤,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旁听庭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省、市、县三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同级人民法院建立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工作固定联系制度,分别确定联络员,共同协调安排旁听庭审事宜。

  旁听庭审活动以网上观看庭审视频为主,登录中国庭审公开网(网址:tingshen.court.gov.cn)、中国普法网(网址:www.legalinfo.gov.cn)、中国法律服务网(网址:www.12348.gov.cn)观看庭审视频,也可到法院现场旁听。开展现场旁听庭审活动要制定计划,填写《年度现场旁听庭审活动计划登记表》,明确案件类型、旁听人数、旁听时间,于每年2月15日前向同级人民法院报送本单位活动计划。各级人民法院根据登记表,统筹安排现场旁听庭审活动,并提前通知相关单位。  辛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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