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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属学校优秀教师最高可获7000元奖励

来源:福州晚报编辑:马永欣 发布时间:2020-05-27 16:20:49

  福州市教育局昨日下发《福州市属学校教师年度奖励性绩效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将从师德师风水平、教育教学常规、教育教学业绩、个人专业发展、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等5个方面对市属学校教师进行考核。

  考核采用量化赋分的方式,各项指标总分为100分。其中师德师风水平要求必须合格。教育教学常规30分~40分,重点考核出勤、课时工作量、班主任等工作和课堂教学、学生发展指导、家校联系等情况;教育教学业绩30分~45分,重点考核教育教学业绩、示范引领、任教班级获奖、指导学生竞赛、校本课程、综合实践活动、教学团队合作、学生(家长)评价等情况;个人专业发展5分~15分,重点考核承担公开教学活动、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参与教育教学研究、个人获奖等情况;承担急难险重任务5分~10分,重点考核承担学校行政工作、承担学校临时性重要任务等情况。

  根据规定,优秀教师可获2000元~7000元奖励;考核基本称职的教师,当年取消年终绩效奖金和各种评先评优资格;对考核不称职的教师,当年取消年终绩效奖金,暂缓一年晋升职务,且参加福州教育研究院组织的不少于50学时的学习培训,必要时调离教师岗位;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予以解聘。

  据悉,原有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不变并按月发放。此次绩效考核是根据每年校长、书记、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核增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拨付到学校。市教育局表示,各县(市)区、市属其他行业办学校可参照本方案执行。(记者 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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