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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月销售额达3.3亿、拥有10万达人的抖鑫集团招募代理模式涉嫌传销,其公司主体成谜

来源:信息新报发布时间:2024-01-04 09:23:20

  近期,网友爆料称,抖鑫集团以培训抖音图文带货出单为噱头,广招学员,模式涉嫌传销,随即记者介入调查。“抖鑫变‘兜新’,湖南迁海南,且随即注销”,抖鑫集团主体公司成迷?

  记者发现一件诡异的事情,依据工商注册信息检索,并没有抖鑫集团这家公司,招募达人的代理对此解释称:“我们现在改成集团,它那个申报还在申报,有一个过程,我们之前叫湖南抖鑫传媒有限公司,然后我们现在改成抖鑫集团了,还在申报当中。”

  天眼查显示,湖南抖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9月,法定代表人尹红,股东尹红和邓超文。该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更名为海南兜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地址由长沙高新开发区文轩路27号麓谷钰园变更为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路36号。11月16日即申请简易注销。目前该公司呈现已被注销状态。

  记者在“新闻舆情”栏目中发现一篇11月15日收录的名为“风靡朋友圈的抖鑫短视频带货课疑似传销,背后公司已跑路?”的自媒体文章,文中详细剖析了抖鑫传媒通过宣传短视频变现,一步步“引君入瓮”的全过程,质疑抖鑫传媒赚钱本质就是拉人头。

  “更名、迁址、注销”,抖鑫公司谜之操作到底在掩盖什么?

  

  大肆吹嘘集团实力强 上市可拿原始股

  抖鑫的代理介绍:“抖鑫今天的实力真的很强,我们重庆也有分公司、然后我们杭州也有一个分公司,下个月年会,我们公司这些高层,我们所有的人,大家都要去杭州那边参加公司年会,杭州那边买了一个2400平的一层写字楼,我们那边的分公司就在那边,最近在装修,然后下个月就开始启动起来了。抖鑫集团现在布局上市,所以它有抖鑫实业、医美、培训学校;我们主要做的是抖音图文带货,老板格局大,接下来会布局的品类更多。”

  “我们现在达人矩阵差不多有十万人,但不可能每个人都会有原始股的,然后这些东西是我们公司在布局,原始股一定是公司核心才有的,可能说联营以上、也可能说是超联以上还是战神以上,暂时没有对外公布出来,但是不是达人能有的。”

  

  听起来诱惑的确不小,怎么样才能成为所谓的联营、超联、战神这些头衔呢?

  招商代理模式涉嫌传销

  11月17日,记者特地去了位于长沙市岳麓区麓谷企业广场E1栋的101“抖鑫集团”暗访,记者发现刚好一位男性讲师正在办公室滔滔不绝的讲解着商业模式。

  男讲师说:“为什么选抖鑫,一个是公司的实力:我们公司目前在长沙、重庆、杭州都有2500平以上专门的办公场地,长沙麓谷企业广场是对社会贡献比较大的企业才有可能入驻到这里,我们这里整个一到六层都是咱们公司的,杭州我们是杭州第二高楼2500平公司,现在正在装修,今年年会会在杭州举行。第二就是我们目前全网成千上万家MCN机构,我们全网排名第四名,可见公司实力,素人排名我们是排名第一的。从交付结果看,我们一年的时间干了20个亿的电商销售额,3.3个亿是我们一个月的销售额,2.8亿是我们给达人发放的佣金。”

  

  “在座的各位,很多都是交了1888(元)的,第一个的话是自己做1888元,线上系统课、从涨粉、作图、剪辑、拉扭,还有像那个选品就是你线下开个店,从0到1,从1到10出单,全部都交付给你。第二个,就是我们会有线下的课程,线下我们的导师教什么,包括我们导师都是日入四位数,日入1000元到10000元的导师,我们这里每天九点半到下午五点都可以过来听,只要你签完单都是可以的,像这个到外面正常收费1000块钱一节,第三个,我们会有10个直播间,如果有些来不了的现象,我们到直播间是可以有些疑问可以答疑的;第四,我们会社群推广,第五,你学的这个本身就是一个技能,你六,你可以开店省钱,第七,我们会提供这个高通链接和爆款链接,我们内部会给大家提供各种福利,第八个是爆品链接,我们10万达人都去跟同一个品,这个爆品链接是很有价值的,第九个,就是这里可以积累到很多人脉,我们的交付时间是三年。”

  “我们是MCN机构,我们会有抽佣10%,按照我们课程要求、听话操作快,平均来讲,1-3个月,就会有成果,这是我们专门去做达人,现在是一个快速增长期,我们每个月进20000万,这个速度是非常可怕的。”

  “第二个,你还可以做分享,第一个就是5999元,会有个服务,第一个就是你自己做账号的话就免费了,我们公司会给你配一个1888元的名额,公司再给你分配四个1888元名额是7752元,你卖出去之后所有钱都是你自己拿。这四个卖出去的话你再去分享一个达人1888元,你可以赚1000块钱;你也可以直接分享服务商5999元,一个750元,第三个你可以分享我们的联营合伙人,这里是52999元,赚4000元一个。假设你自己做账号,平均一个月5000块钱,这个属于相对来说比较平均比较低的标准,这样就是2.2万一个月,2.2万乘以12个月,这里是25万多,将近26万一年,投资5999元,25万一年,这个投资回报率还是可以的,假设我没有太多时间,我没这么多人脉,一个月找不到15个人,那我除以2,找7个人你也差不多有12万多,平均已经月入过万了。”

  “第三个是52999元,第一个也是注册账号免费,1888元,第二个,就是公司会给你配55个1888元的名额,这里是10.3万,你全部分享出去的话,可以赚回本之后还赚5万块钱,同时让你是55个1888元不是一开始就只做这个,可能他想分享和账号一起做,他会从这个开始,因为这个现在是才刚刚开始上升期,9月5号发布会,至今两个月时间,在明年6月之前是一个快速增长期,真正等你躺赚的时候,就在明年6月份的时候。”

  “现在是快速增长期,4个1888元可以转换成一个5999元,转换成13个5999元加3个1888元,这里是8.3万元,你这个全部卖出去,分享出去之后,你可以赚3万块钱,等于回本的话,还可以赚3-5万。”“你全部卖出去之后,再分享一个1888元,可以赚12000元,分享5999元,可赚1500元一个。”

  “当你到了联营之后就有了管道收益,管道收益怎么理解?比如说你是这个联营合伙人,那么你下面你是不是会推荐一个5999元,你看啊,5999元推荐一个1888元,他赚1000块钱,你躺赚200块钱一个人,然后5999元推荐5999元,他这里是750元一个,你也躺着赚750元,他推荐4个,他赚3000元,你也赚3000元,推荐合伙人一个赚4000元,你推荐一个赚12000元,这中间差价多少?8000元,这属于管道收益。”

  

  当有人提出质疑,这个模式是不是传销时,讲师信誓旦旦说:“传销的定义大家知道什么?就是三级,三级以上,要超过三级,层级超过三级,第二个没有任何的,就是大规模的投诉,我们专门请了法务过来,财务过来核算他这个合不合法。我们还准备上市了,如果是不合法,怎么可能做这个事情,这是合理合法的。”

  随后继续讲模式:“什么叫培育奖,你现在是联营合伙人,那么你下面直接abcd全部是联营合伙人,你是a,你推荐b,这里是12000元一个,你的第二层,b推荐c,b拿12000元,你会拿4200元,因为b推荐c,公司会额外给他奖励4200元,然后c推荐d,你还可以拿2200元。比如说你直接推荐服务商5999元,你是拿1500元一个,然后你下面的b,他推荐服务商,他拿1500元你可以拿400元。他下面的c,他推荐服务商,b拿400元,你拿200元。”

  “还有第五个属于进新奖,同样的abc,你下面的伙伴全部跟你平级了,他们全部都是联营合伙人,下面的这个b,你的直接推荐,他这边只要来了一个1888,公司额外补贴我80块钱,他的c嘛,然后c只要进一个1888,我这边会有40块钱一个人。”

  

  “业绩奖主要是针对于5999加上52999,假设你团队当中一个月,你做了10万块钱,公司额外奖励你6000,或者是一台iPhone手机,做了20万,1万3,或者两台iPhone, 30万是会有2.5万,50万这里是4.5万,100万,10万,1000万,110万。但这个钱不是全部给你,你要去给你的团队下面去分,比如说你下面团队是有10个人,每个人他只做到了10万业绩,他达到了是这个档,6000乘以10,这里是6万,你拿了10万块钱之后,你一分钱业绩都没做,你躺赚4万。”

  

  “第七个是课包奖,就是单月销售1,888的这个名额,这也是按每个月自然月来结算,比如说以你团队为单位,一个月销售100个,这边是公司额外奖励2000,200个6000,500个3万,1000个11万,你投资个5999,40万一年,差不多900%的回报率,9倍也是ok的,你现在做任何的行业有这么好的回报率,做不到。”

  

  屡遭投诉,质疑声不断

  

  记者通过《湘问直通车》及“黑猫投诉”平台检索“湖南抖鑫”时竟然发现同时出现了三个投诉主体,湖南抖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湖南抖鑫集团以及湖南超级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针对上述公司的投诉达数十条之多,内容多为举报该公司涉嫌虚假宣传及拉人头搞传销等问题。

  

  关于抖鑫集团招募达人、服务商、联营等代理模式是否涉嫌传销等问题,记者为此咨询了湖南国简律师事务所张琪主任,张主任称:“根据现有的资料,这家企业的业务经营模式确实存在问题:一、‘画饼充饥’鼓吹上市暴利。通过不切实际的‘造梦’吹嘘月入几万甚至十几万。二、从代理模式上看,存在门槛费以及拉人头现象,给额度很高的人头奖励,拉到人头后哪怕自己不努力但只要拉到“优秀人才”后都能“躺赚”。另外所谓的业绩奖‘管道收入’或许存在团队计酬,有待市场监管部门的认定。

  遇到类似公司,我们要擦亮眼睛,谨防“画饼”式骗局。要考虑这家公司核心业务究竟是什么?是深耕细作在教程开发上授人以渔,还是仅仅当做噱头通过拉人头来牟利,这个需要深思。

  社会上类似这种公司经营模式涉嫌传销、非法集资的很多,害人不浅。既然光明正大做生意,就要利利索索,敞敞亮亮。公司主体、利润来源、投资款的回报与风险以及退款机制等一一介绍清楚。而不是一味的“画大饼”讲故事。

  当然,从湖南迁海南,将“抖鑫”变“兜新”是公司的正当权利,企业改名的同时升级为集团,在合理时间内查不到工商信息也是正常。但也有一些传销公司频繁的改名变地址,钻法律空子,其真实目的主要躲避市场监管,“抖鑫集团”是不是,相信距离真相已经不远了。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劭翀律师则认为:

  首先,根据记者拍摄的“抖鑫集团”总部照片这一主体,实属虚构!经查证,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并无“抖鑫集团”这一集团企业,只能查到是法定代表人尹红,股东尹红和邓超文,现已注销的海南兜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及曾用名湖南抖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故该招募达人所言尽数捏造、虚构,迷惑参与者进行投入为后续流程做准备。

  其次,该招商模式夸大宣传,极力吹嘘,多次虚构无法查证的事实及数据,混淆视听。比如公司宣传海报以及男讲师所讲“目前在长沙等地有2500平以上专门的办公场地”、“目前全网成千上万家MCN机构,我们全网排名第四名,素人排名我们是排名第一”、“一年的时间干了20个亿的电商销售额,3.3个亿是我们一个月的销售额,2.8亿是我们给达人发放的佣金”等等,以此彰显抖鑫集团的“实力”。

  MCN是指多频道网络(Multi-Channel Network,MCN),是与内容创作者合作或直接生产各种独特内容的任何实体或组织,并在发布内容的网络平台上执行业务和营销功能,根据《2022中国新消费年度商业价值MCN机构榜单》,并无“抖鑫集团”。该讲师所讲内容属于虚构事实,虚假宣传,实施引诱,为其后面的内容进行“洗脑式”铺垫。

  再次,报道还提及“很多都是交了1888(元)”“线上系统课”,属于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各种图文带货、爆品、福利”,事实上并没提及有关商品或服务,属于虚构推销商品、提供服务;“培育奖:A推荐B,B推荐C,A获得奖励,C推荐D,以上ABC获得奖励”等内容,事实上制定了一套层级系统,按照层级进行发展以此获得奖励;“业绩奖、课包奖、年入百万收益模版”则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通过以上一系列的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进而骗取财物。

  最后,通过上述一个完整的流程,专业分工明确,程序安排看似“无碍”,层级制定完善,收益产出丰厚,到此阶段参与者多半已被洗脑,不知不觉掉入陷阱。此流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的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根据《刑法》规定,犯该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传销是违法行为,是法律、政府所明令禁止的。提醒广大人民群众,为了避免经济受损,家庭破裂、人身伤害等传销行为导致的危害发生,以及承担刑事法律责任。呼吁广大人民群众致富还需勤劳致富、科技致富、合法致富,传销害人终害己,要像远离毒品一样远离传销。

  11月17日,记者来到抖鑫集团总部进行采访,在董事长办公室门口的小桌上,散落着一些招募代理的模式笔记,夹杂着一份加盖湖南超级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湖南某装饰公司齐缝章的《抖鑫传媒办公室装饰装修汇总表》,工商信息显示:湖南超级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7月21日,法定代表人李文,股东分别是尹红、邓超文。注册地址是长沙市岳麓区麓谷企业广场E1栋101-02。

  

  记者注意到,海南兜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湖南抖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湖南超级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企查查”上登记的联系方式一致。记者随即拨打该电话,电话接通后对方否认自己是大股东尹红,并要求记者留下联系方式。随后自称抖鑫集团媒介的张某添加记者微信,称会将情况与领导说明,收到信息会给记者答复,然而截至发稿,未有任何回复。(记者 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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