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新闻网邯郸讯(记者林呈军通讯员张艳强)近日,邯郸交巡警复兴二大队查获一起“二次酒驾”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6月6日凌晨4时26分左右,邯郸交巡警复兴二大队三中队民警在人民路与建设大街交叉口东200米处对过往的车辆进行盘查时,一辆灰色金杯轻型栏板货车自西向东行驶至治理点,现场民警示意停车接受检查。驾驶人为一名中年男子,其打开车窗后一股酒气扑鼻而来,盘查民警立即责令该驾驶员停车并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74.2mg/100ml,该数值已构成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随后,民警要求该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并告知其违法行为,但该驾驶员无法提供驾驶证、行驶证,称驾驶证、行驶证未带在身上,经过民警对该驾驶员进一步核实信息时,发现该男子驾驶证已记11分,民警对该驾驶员进行告知未携带驾驶证、酒后驾驶将面临驾驶证吊销的情况时,该驾驶员不情愿的在车里把相关证件出示出来,在对该驾驶员进行开票处罚时,发现该驾驶员于2019年7月份已被处理过一次酒驾,现在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现场询问,民警得知该驾驶员贺某某凌晨上货时,喝了几瓶啤酒,抱着侥幸心理上路开车,他对自己的行为也是后悔莫及。最终,驾驶员贺某某因再次饮酒后驾驶第二类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其将面临着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以及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邯郸交巡警支队复兴二大队民警提醒广大驾驶人,严守交通法律法规,增强安全意识,筑牢安全防线,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