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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一男子酒后驾驶摩托车被查

来源:中原新闻网编辑:健翁发布时间:2020-06-10 16:30:51

  中原新闻网邯郸讯(记者李永伟 通讯员辛瑞)有些人感觉饮酒后骑摩托车没事,认为酒驾只限于驾驶汽车,那就错了。摩托车属于第三类机动车,也是机动车的一种,日前,邯郸市交巡警支队规范保障大队民警就依法查处了一起酒后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

  为进一步推进落实2020年道路交通预防“减量控大”工作,邯郸市交巡警支队规范保障大队以开展市区重点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为契机,持续开展夜查行动与日常管控相结合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力预防事故发生,对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严重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6月6日夜间,邯郸市交巡警支队规范保障大队教导员徐卫东带领二中队民警在邯馆公路与009乡道西100米处对过往车辆进行盘查。23点20分许,执勤民警发现一名佩戴黑色头盔的男子驾驶冀D6XXX6白色二轮摩托车驶至盘查点,民警对其进行检查时闻到该男子身上有酒气,随后对该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式检测,结果为29mg/100ml。

  经执勤民警进一步询问,得知驾驶员王某某刚下班,工作了一天后喝两瓶啤酒解解乏,且上班地点与家的距离比较近,自认为骑摩托回去没事,抱着侥幸心理骑着摩托车往家走,结果刚出来没多远,就被路上执勤的交巡警查获。现场民警对该驾驶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后,驾驶员王某某对自己行为后悔不已。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他将面临1900元罚款,驾驶证暂扣6个月,一次性记12分的处罚。

  邯郸市交巡警支队规范保障大队民警提醒广大驾乘人员,摩托车酒(醉)驾的安全隐患极大!饮酒后,人对声、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而且,由于酒精的作用,驾驶人容易出现困倦、打瞌睡等症状,此时驾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摩托车属于“肉包铁”,安全系数要差些,因此驾乘摩托车一定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一盔一带,安全常在”,每一位驾乘人员心中都要筑牢安全防线,酒后一定不开车,开车坚决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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