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新闻网邯郸讯(于金刚)驾驶机动车辆,必须得证照齐全,这是广大驾驶人都知道的常识,可是就有一些人无所顾忌,胆大妄为,无牌无证骑车上路,还喝的酒气冲天、东倒西歪,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置于危险境地!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安全。
6月18日傍晚18时许,邯郸市交巡警支队邯山二大队八中队在张丙辰队长带领下在陵西南大街与学院北路附近执勤。19时许,张丙辰队长注意到一辆轻便二轮摩托车沿陵西南大街由南向北疾驰而来,驾驶人为一中年男子,没有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于是张队长就打算在路口拦住他,告知其佩戴安全头盔的必要性。当该摩托车驾驶人行至学院北路路口,现场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时,张队长于近处发现该男子满脸通红,浑身酒气,就示意其出示驾驶证和行车证,可是该男子不光不接受检查,还瞬间加大油门,飞速向北逃跑,窜过学院北路路口后,在路口北侧150米处被机动中队交巡警骑摩托当场截获。经现场盘查,发现该男子没有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就驱车上路,并且该二轮摩托车也没有牌照。随后,执勤民警对驾车男子刘某某进行酒精吹气检测,结果显示,驾驶人刘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59.4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五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零四条之规定,民警对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扣留该机动车,并对其未取得驾驶证且驾驶没有牌照机动车辆上路实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