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凌晨3时许,交巡警邯山二大队八中队民警韦海森和张丙辰,带领执勤人员在邯磁路与学院北路交叉口南150米附近设卡盘查酒驾时,突然发现几辆汽车后方,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白色大众牌小型轿车,在盘查卡点南侧约50米处右打方向,靠边向右拐向便道,并在便道掉头作势欲逃。
八中队民警张丙辰带领队员见状迅速冲上前,将该车辆果断拦停。促使该车驾驶员停车后,交巡警责令该驾驶人下车接受酒精快速筛查,当场果然检测到酒精。遂让其进行酒精正常测试,但其现场非常抗拒,拒不配合检测。中队民警于是将其带至中队值班岗亭,而该男性驾驶员拒不配合呼气式酒精检测,更不提供其姓名和住址。邯山二大队民警用生动的典型案事例向其述说酒驾醉驾带来的严重危害和后果。经过长时间对其说服教育,半个多小时后,该驾驶员终于交代其姓名叫王某,今年28岁,家住复兴区。最终配合进行了呼气酒精检测,检测结果高达133.2mg/100ml,达到了醉驾的标准。
为进一步验证核实,中队民警带领该驾驶人赶到指定医院对其进行抽血样送检,对其体内酒精含量做进一步检测验证。当最终核实结果出来后,驾驶人王某手拿签字画押的相关法律文书,看着如此严重的后果,顿时悔恨不已。
(于金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