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蔺女士给邯报融媒体记者打电话,反映丛台区新兴大街祥云阁小区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同意,在电梯安装读卡设备,强制使用电梯卡,并通过业主签字领卡的形式发放电梯卡。蔺女士说,很多业主对安装电梯卡设备一事并不同意。在住户领取电梯卡后,将物业费与电梯卡激活进行捆绑,未交物业费的业主电梯卡不能使用,业主只能选择接受?
无独有偶,市民宋先生也向记者反映,7月20日上午,他在家里洗浴,突然遇到停电、停水。宋先生到小区物业询问原因,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告诉他,是因他拖欠物业管理费,所以被停水、断电。宋先生与物业公司交涉无果后,找到法律咨询处,要求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反映的问题。
很长时间以来,业主与物业之间矛盾主要集中在物业费交纳上。物业公司认为,业主交费应当应分,是一种必须的义务;而业主则认为,这该是服务费,交费与服务是对应关系,服务不好我就不交。物业公司为了收物业费,便会以停电停水等方式“卡脖子”,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互相伤害的僵局。
今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第944条第3款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对这一规定,市民有何看法?遭遇强制断水断电,业主应当如何维护自身权利?
律师现身说法:
针对此类现象,记者联系了我市十力律师事务所杨律师。他说,物业与业主本身就是一对“冤家”,处理好这对关系十分棘手。单就业主拖欠物业费,物业停水停电的问题,他谈了看法并根据司法解释进行了解说。
他表示,像市民宋先生的遭遇,物业公司并非供电、供水部门,无权以任何理由对业主采取停电停水措施,否则就构成侵权。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5条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即业主使用的水电的合同主体为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公司,涉及不同的合同当事人,业主如已向供水、供电公司缴纳了相应的费用,物业公司则无权擅自中断对业主供水、供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禁止物业通过断水断电的方式催交物业费。
杨律师也是市民宋先生的纠纷调解具体经办人。他告诉记者,本案经法律咨询处调解,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和解,物业公司明白了自己的过错,保证以后不会再用这种措施催交物业费了。
据此,杨律师建议,若物业公司以断水断电的方式威逼催收业主拖欠的物业费,有侵害业主权益的违规违法行为的,双方可以先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业主可以向供水供电公司或相关政府部门投诉。如果依然未能解决问题,业主可以依法维权,追究物业的责任,要求物业马上恢复供水供电及赔偿相应的损失。“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规定的出台,为业主与物业矛盾的缓解或解决提供了法律依据。
业主如何维权:
生活中,部分业主因不满物业的服务质量或其他原因而延缓或拒绝缴纳物业费。有一些物业公司采取断水断电的方式向业主催交物业费,并要求缴纳滞纳金。针对业主面临的物业断水断电断燃气等暴力催收物业费情形,十力律师事务所杨律师表示: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在享受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的同时,负有按照合同约定向物业公司支付物业费的金钱给付义务。现实生活中,真遇到类似的情况后,物业公司在面临业主违反《物业合同约定》,逾期支付、拒绝支付合同约定的物业费时,可以催告业主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物业费;经过合理期限后,也可以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但是物业公司作为服务单位,不得采取暴力催收的手段,不得采取断水、断电、断暖气、断天然气等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的措施来催收物业费。
业主在遭遇物业违法断水断电时,应当及时报警处理,并通过出警记录、询问笔录等完成取证;业主在遭遇物业暴力催收时,可以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街道办、居委会等反映问题,制止物业公司的违法行为;业主应当及时成立业主大会,以业主大会的形式与物业公司对话,保障业主权利;在面临物业公司不作为、服务不到位时,也可以通过业主大会罢免物业,选举新的物业。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944条规定,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新规的出台,为业主提供了确实可行的法律依据。
邯报融媒体记者 李治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