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下午15时许,交巡警邯山二大队三中队民警在浴新大街与陵园路交通岗口查纠违章时,见到一身穿军大衣男子骑一辆红色125摩托车沿浴新大街由北向南呼啸而来。该摩托车驾驶人把军大衣捂得身上严严实实,但头顶却没有佩戴安全头盔,被冷风吹冻的脸色铁青。
执勤民警立即远远的向驾驶人示意,促使其停下车来并询问情况。经查验,原来驾驶人捎带着头盔,但是却把它挂在了摩托车车头部位,当问其为什么有头盔却不正确佩戴时,该男子称戴头盔嫌闷得慌,不习惯戴着头盔骑摩托。
民警当场对该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告知其骑行机动摩托车不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性和危险性。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第八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其处以50元的罚款。驾驶人非常惭愧,认识到自身的错误行为,表示以后驱车出行一定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
于金刚 高岳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