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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鹤壁市中小学划片范围公布!

来源:鹤壁新闻网编辑:李茗茜发布时间:2020-07-15 15:40:00

  2020年鹤壁市中小学划片范围已公布。想知道你家孩子在哪上学吗?快来看看吧!

  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片招生、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各县区教体局要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辖区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学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每所公办学校招生规模和划片范围,为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学位(鉴于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所有公办、民办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取考试、评测或者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采取考试、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由市教体局统筹组织实施,浚县、淇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及淇滨区、山城区、鹤山区、示范区所属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三)坚持消除大班额。各县区教体局特别是大班额较重的县区要切实完善工作措施,科学制定招生办法,合理确定招生计划,加强统筹,因校施策,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超大校额学校的招生人数,严格控制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的班额,确保2020年底前全面消除超大班额,基本消除56 人及以上大班额。

  (四)坚持控辍保学。各县区教体局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健全控辍保学联控联保机制,完善户籍信息比对和全面摸排工作机制,加强对起始年级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的实时监测和定期通报,防止辍学反弹,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够接受义务教育。

  (五)坚持公、民办学校同招政策。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招生工作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时间、招生方式组织招生,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全面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工作规范运行。

  招生对象

  小学招生对象:201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任何学校不得招收不足6周岁的儿童入学。

  初中招生对象:小学毕业生。

  招生办法

  公办学校招生办法

  (一)招生范围

  市教体局负责划分市直学校招生范围,并统筹协调部分城区公办学校招生范围的划分(具体见附件1、2)。各县区所属公办学校招生范围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自行划分。

  (二)市城区公办学校报名条件

  1.小学报名条件。

  第一类 具有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户籍地址与房产证明地址一致)、有效房产证明、身份证以及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材料,到划片范围学校报名。

  第二类在市城区长期居住、工作的外县(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户籍)、居住证、工商营业执照或正规劳动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或有效房产证明、身份证以及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材料,到居住地所在区指定报名点报名(见附件3)。

  2. 初中报名条件

  第一类 具有市城区户籍,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报名时提供户口本、有效房产证明、身份证、《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由毕业小学出具,加盖学校公章)等材料(本市跨县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还需提交毕业小学出具的《跨县区升学申请表》),到划片范围学校报名。

  人户一致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①小学毕业生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有效房产证明持有人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且户籍地址与有效房产证明地址一致(房屋未交工的不能作为有效居住证明的认定条件)。

  ②小学毕业生随监护人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且一直未发生迁移或者整体迁入时间超过三年(截止到 2020年7月25日),房产有效证明持有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户籍地址与有效房产证明地址一致(房屋未交工的不能作为有效居住证明的认定条件)。

  第二类具有市城区户籍,不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户口本、有效房产证明(没有可以不提供)、身份证、《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由毕业小学出具,加盖学校公章)等材料(本市跨县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还需提交毕业小学出具的《跨县区升学申请表》)。其中,已在户籍所在区上小学的,按对口升学政策到毕业小学对口初中报名(见附件4),未在户籍所在区上小学的,即需跨县(市、区)升学的,到户籍所在区指定报名点报名(见附件3)。

  第三类在市城区长期居住、工作的外县(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学生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户籍)、居住证、工商营业执照或正规劳动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或有效房产证明、身份证、《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由毕业小学出具,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等材料(未在居住地所在区上小学的,还需提供《2020年鹤壁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表》,见附件5)。其中,已在居住地所在区上小学的,按对口升学政策到毕业小学对口初中报名(见附件4),未在居住地所在区上小学的,即需跨县(市、区)升学的,到居住地所在区指定报名点报名(见附件3)。

  (三)市城区公办学校报名办法

  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现场确认”方式。

  1. 网络信息采集:学生或家长于7月26日—8月5日利用电脑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http://ywzs.jyt.henan.gov.cn/),小学一年级登录“小学招生学生报名采集入口”,初中七年级登录“初中招生学生报名采集入口”,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划片范围学校、对口升学学校或指定报名点报名,按页面上的提示,完善学生基本信息、父母或监护人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网上信息采集要如实填报信息,所登记的信息将作为入学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家长(监护人)提供虚假信息的,视为放弃到学区内就学资格,由属地教育部门根据情况统筹安排。

  2. 网络资格初审。报名点学校组织人员审核学生报名信息,全面掌握报名学生整体情况。

  3. 现场资格确认。8月8日—8月10日学生或家长持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点学校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完成网上信息采集的,由教育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在此时间段内统筹安排入学。

  4. 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将组织人员,联合公安部门和房管部门通过网络对学校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进行复审。

  5. 录取报到。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录取结果于8月18日—8月20日在网络报名平台和学校门口公布。家长可于上述时间登录招生平台或到学校门口查询录取结果。同时,学校组织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报到入学。对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入学的,将视为放弃到学区内学校就学资格。

  (四)其他县区招生办法

  浚县、淇县义务教育学校和各区农村学校招生办法可参考市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办法,由所属教育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招生方案,采取“网络报名、现场确认”或直接现场采集信息的方式开展招生工作。

  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市城区民办学校招生一律采用“网络报名、现场确认”方式开展,报名时间和程序与公办学校保持一致。各县区教体局要根据每一所民办学校的办学条件,科学核定其招生计划。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原则上,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限于审批地行政区域;审批地招生计划尚有空额或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确需超出审批地行政区域招生,应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向市教体局申请备案,经同意后,可面向全市招生,但不得跨省辖市招生。未向市教体局申请备案的,不得面向全市招生,不得注册违规招收学生学籍。各民办学校招生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将新生名单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报名民办学校的学生被民办学校录取后,将不能再报名其他公民办学校;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可在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择其他公民办学校报名。

  2020年市直学校及主城区部分小学招生范围点击

 

 




  报名地点

  2020年鹤壁市主城区指定报名点

  一、各区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小学招生报名点

  淇滨区报名点:淇滨区天赉小学或黎阳小学

  开发区报名点:开发区松江小学

  山城区报名点:山城区教体局基础教育股

  鹤山区报名点:鹤山区教体局基础教育股

  示范区报名点:示范区教体文旅局基础教育股

  二、各区跨市(区)人户不一致学生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初中招生报名点

  淇滨区、开发区报名点:淇滨区教体局基础教育股

  山城区报名点:山城区教体局基础教育股

  鹤山区报名点:鹤山区教体局基础教育股

  示范区报名点:示范区教体文旅局基础教育股

  城区初中对口升学方案

  2020 年市城区初中对口升学方案

  凡在以下小学毕业的人户不一致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

  女按照对口升学方案到对口初中报名。

  一、新区城区初中对口升学方案:

  市鹿鸣小学、淇滨区嵩山小学、开发区松江小学对口淇滨区

  鹿鸣中学;

  市实验学校(小学部)、市桃源小学对口市实验学校(初中

  部);

  市淇滨小学、淇滨区牟山小学对口市兰苑中学;

  市福田小学、淇滨区福源小学、淇滨区漓江小学对口淇滨区

  福源中学;

  淇滨区天山小学、淇滨区明达小学、鹤壁科达学校对口淇滨

  区湘江中学齐贤校区;

  市鹤翔小学、市湘江小学、鹤壁市育才学校、淇滨区黎阳小

  学和淇滨区天赉小学对口淇滨区第一中学。

  二、山城区城区初中对口升学方案:

  市第四小学、山城区第八小学对口市第二中学;

  市师范附小、山城区实验小学对口市第四中学;

  山城区第五小学、山城区第一小学对口市第七中学;

  山城区第七小学、山城区第十一小学对口市第十八中学;

  山城区第九小学、山城区第十小学对口市第二中学或第七中学。

  三、鹤山区、示范区城区初中统筹升学方案由鹤山区、示范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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