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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浚县交警大队曝光8月份醉驾典型案例

来源:鹤壁网编辑:李茗茜发布时间:2020-08-25 10:48:40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连幼儿园孩子都知道的道理但对一些成年人来说酒,不喝不喝还是喝了甚至不醉不醉还是醉了车,不开不开还是开了你敢视法律拿生命为儿戏,以身试法对不起,交警蜀黍只有依法处理了鹤壁浚县交警大队曝光8月份醉驾典型案例!望大家引以为戒!

  案例一

  2020年08月09日22时52分,马某饮酒后驾驶牌照为豫E****9小型轿车沿浚县卫贤镇老大海线自东向西行驶至浚县卫贤镇政府南300米处,被巡逻执勤交警当场查获。当场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马某进行测试,结果是16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将马某带至浚县中医院进行抽血取样。经滑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对马某的静脉血液进行乙醇定性定量检验,从其静脉血中检测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30mg/100ml,马某涉嫌危险驾驶。

  案例二

  2020年08月13日23时30分,朱某饮酒后无证驶豫F****3小型轿车沿浚县善堂镇善朱线自北向南行驶至后寨村村北路段时,被巡逻民警当场查获。民警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朱某呼物证鉴定室对伟的静脉血液进行乙醇定性定量检验,从其静脉血中检测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33mg/100ml,朱某涉嫌危险驾驶。

  案例三

  2020年08月15日20时许,王某驾驶皖P****2小型普通客车沿浚县城区云溪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云溪路与八一路交叉口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民警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王某呼出的气体进行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77mg/100ml,王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四

  2020年08月16日22时48分左右,张某饮酒后驾驶豫F****4小型轿车沿善大线自西向东行驶至浚县屯子镇屯子村附近路段时,被巡逻民警当场查获。民警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张某呼出的气体进行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04.5mg/100ml,张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滑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对张某的静脉血液进行乙醇定性定量检验,从其静脉血中检测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33mg/100ml,张某涉嫌危险驾驶。

  案例五

  2020年08月17日22时40分许,冷某饮酒后驾驶豫F****6小型轿车沿浚县城区民生路自南向北行驶至山公馆小区门口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民警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冷某呼出的气体进行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98mg/100ml,冷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鹤壁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对冷某的血液进行乙醇检验,从其血液中检测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83.44mg/100ml,冷某涉嫌危险驾驶。

  案例六

  2020年08月21日22时28分,吴某饮酒后驾驶豫F****4小型轿车沿浚县城区金城路自西向东行驶至金城路与天宁路交叉口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民警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吴某呼出的气体进行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16mg/100ml,吴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对涉嫌危险驾驶嫌疑人进行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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