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牡丹区第二十二初级中学官方微信账号今日发布公告:
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牡丹区杏坛小学、牡丹区第三实验小学为牡丹区二十二中附属小学,自2020年8月开始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
牡丹区二十二中将选派优秀管理团队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同时选派骨干教师组成牡丹区杏坛小学、牡丹区第三实验小学师资队伍。
牡丹区杏坛小学2020年招生公告
杏坛小学
根据《2020年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0〕12号)文件精神,现将牡丹区杏坛小学2020年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东至太原路,西至牡丹路,南至长江路,北至中华路。
二、招生对象:年满六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牡丹区杏坛小学辖区居民子女。
三、招生时间:2020年8月17-22日
四、入学证件要求: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需装入档案袋内,在档案袋左上角写清楚家长联系电话,在档案袋右上角标明材料类别:1.户籍和房产;2.户籍;3.军人子女;4.引进人才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5.房产;6.学区内经商子女、学区内务工子女。
各类别提交材料具体如下:
1.户籍和房产都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学区内的拆迁户,原址安置且市区内无其他房产,凭拆迁安置协议、户口等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异地安置或货币补偿安置的,拆迁安置协议不作为划片招生政策入学依据。购买或转让的“安置协议”不按原拆迁户对待。另:商业用房、小公寓不作为入学依据。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
(1)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费、水电费,或拆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注:全部复印)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仅有户籍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城区无房证明,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区无房证明。
3.军人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
4.引进人才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有关单位证明和学区内居住证明。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市人才办开具有关证明和学区内居住证明。
5.仅有住房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学区内的拆迁户,原址安置且市区内无其他房产,凭拆迁安置协议、户口等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异地安置或货币补偿安置的,拆迁安置协议不作为划片招生政策入学依据。购买或转让的“安置协议”不按原拆迁户对待。另:商用房、小公寓不作为入学依据。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
(1)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费、水电费,或拆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注:全部复印)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区内居住证明、营业执照或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需一年以上(2019年9月1日前)。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网上预报名
1. 信息采集时间:8月17-19日。请家长按时提交网上预报名信息,逾期网上预报名平台将自动关闭。
2.信息采集方法
(1)登录“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公示公告”→“牡丹区义务教育招生”相关链接。
(2)观看“注册报名指导”动漫,熟悉注册报名方法。
(3)点击“https://jjzs.sdei.edu.cn/mudan#/login”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山东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系统(牡丹区)”,按照提示进行注册、登录,正确上传入学材料,并填报学校,等待学校审核。
六、现场审核
家长在山东省义务教育招生系统平台报名成功后,持截取或拍照等待审核页面到校提交报名类别的证件材料,所提交材料与网上报名上传材料一致。没有进行网上预报名的,不予现场审核材料。(家长将报名截图交审查老师查看,方可提交材料)
为保证提交材料工作规范有序,只限一位学生家长到学校。所提交的材料按照原件、复印件分类订好,一人一袋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填写学生姓名、报名类别、监护人联系电话、提交的所有材料名称。
8月22日 在招生平台公布录取学生名单,请家长及时登录查看,并下载录取通知书电子版,按学校安排持录取通知书到校报到。
审核时间及工作安排:
地点:牡丹区杏坛小学(太原路与中山路交汇处,太原路186号原二十二中南校区)。
时间安排:8月2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6:00)。请家长按时到校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七、咨询电话:18305309698、15053016909
八、特别说明:
1、请家长一定按时间节点进行网上报名及到校提交相关材料,因个人原因错过报名及审查时间,责任自负。
2、当下正处于“创城”关键时期,请相关人员有序停放车辆,保持环境卫生,自觉排队,由学校老师引领带材料进校审核。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家长按要求做好自我防护,保持安全距离,如有发热等症状、或近期曾前往疫情重点防控区域等情况的,不得到审核现场。
3、对于提供的报名材料,学校将通过相关部门查证、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菏泽市牡丹区第二十二初级中学
2020年8月16日
牡丹区第三实验小学2020年招生公告
区第三实小效果图
根据《2020年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0〕12号)文件精神,现将牡丹区第三实验小学2020年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东至太原路,西至牡丹路,南至中华路,北至丹阳路。
二、招生对象:年满六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牡丹区第三实验小学辖区居民子女。
三、招生时间:2020年8月17-22日
四、入学证件要求: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需装入档案袋内,在档案袋左上角写清楚家长联系电话,在档案袋右上角标明材料类别:1.户籍和房产;2.户籍;3.军人子女;4.引进人才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5.房产;6.学区内经商子女、学区内务工子女。
各类别提交材料具体如下:
1.户籍和房产都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学区内的拆迁户,原址安置且市区内无其他房产,凭拆迁安置协议、户口等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异地安置或货币补偿安置的,拆迁安置协议不作为划片招生政策入学依据。购买或转让的“安置协议”不按原拆迁户对待。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
(1)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费、水电费,或拆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注:全部复印)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仅有户籍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城区无房证明,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区无房证明。
3.军人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
4.引进人才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有关单位证明和学区内居住证明。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市人才办开具有关证明和学区内居住证明。
5.仅有住房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学区内的拆迁户,原址安置且市区内无其他房产,凭拆迁安置协议、户口等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异地安置或货币补偿安置的,拆迁安置协议不作为划片招生政策入学依据。购买或转让的“安置协议”不按原拆迁户对待。另:商业用房、小公寓不作为入学依据。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
(1)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费、水电费,或拆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注:全部复印)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区内居住证明、营业执照或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需一年以上(2019年9月1日前)。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网上预报名
1.信息采集时间:8月17-19日。请家长按时提交网上预报名信息,逾期网上预报名平台将自动关闭。
2.信息采集方法
登录“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公示公告”→“牡丹区义务教育招生”相关链接。
观看“注册报名指导”动漫,熟悉注册报名方法。
点击“https://jjzs.sdei.edu.cn/mudan#/login”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山东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系统(牡丹区)”,按照提示进行注册、登录,正确上传入学材料,并填报学校,等待学校审核。
六、现场审核
家长在山东省义务教育招生系统平台报名成功后,持截取或拍照等待审核页面到校提交报名类别的证件材料,所提交材料与网上报名上传材料一致。没有进行网上预报名的,不予现场审核材料。(家长将报名截图交审查老师查看,方可提交材料)
为保证提交材料工作规范有序,只限一位学生家长到学校。所提交的材料按照原件、复印件分类订好,一人一袋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填写学生姓名、报名类别、监护人联系电话、提交的所有材料名称。
8月22日 在招生平台公布录取学生名单,请家长及时登录查看,并下载录取通知书电子版,按学校安排持录取通知书到校报到。
审核时间及工作安排:
地点:牡丹区第三实验小学(中华路与高平南路交汇处,东北方向)。
时间安排:8月2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6:00)。请家长按时到校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七、咨询电话:18253098297、18253098287、15753096616
八、特别说明:
1、请家长一定按时间节点进行网上报名及到校提交相关材料,因个人原因错过报名及审查时间,责任自负。
2、当下正处于“创城”关键时期,请相关人员有序停放车辆,保持环境卫生,自觉排队,由学校老师引领带材料进校审核。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家长按要求做好自我防护,保持安全距离,如有发热等症状、或近期曾前往疫情重点防控区域等情况的,不得到审核现场。
2、对于提供的报名材料,学校将通过相关部门查证、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菏泽市牡丹区第二十二初级中学
2020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