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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牡丹区19所小学发布招生公告!

来源:齐鲁晚报今日菏泽编辑:史习武发布时间:2020-08-17 12:34:34

  近日

  牡丹区19所小学发布2020年招生公告

  东城街道

  1.牡丹区第三实验小学

  2.牡丹区太原路小学

  3.牡丹区东苑小学

  4.牡丹区双河小学

  5.牡丹区东关小学

  6、牡丹区第二小学青年路分校

  南城街道

  1.牡丹区杏坛小学

  2、牡丹区第一小学

  3、牡丹区花都小学

  西城街道

  1.牡丹区第二小学校本部

  2.牡丹区实验小学

  3.牡丹区第四小学

  4.牡丹区中华西路小学

  5.牡丹区第二实验小学

  北城街道

  1.牡丹区长城学校小学

  2.牡丹区第五小学

  3.牡丹区花城小学

  其他街道(乡镇)

  1、牡丹区第二小学成阳分校

  2、安兴镇中心小学

  齐鲁晚报今日菏泽小编整理如下:

  牡丹区东城街道辖区小学2020招生公告

  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牡丹区杏坛小学、牡丹区第三实验小学为牡丹区二十二中附属小学,自2020年8月开始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牡丹区二十二中将选派优秀管理团队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同时选派骨干教师组成牡丹区杏坛小学、牡丹区第三实验小学师资队伍。

  01 牡丹区第三实验小学

  

  区第三实小效果图

  根据《2020年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0〕12号)文件精神,现将牡丹区第三实验小学2020年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东至太原路,西至牡丹路,南至中华路,北至丹阳路。

  二、招生对象:年满六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牡丹区第三实验小学辖区居民子女。

  三、招生时间:2020年8月17-22日

  四、入学证件要求: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需装入档案袋内,在档案袋左上角写清楚家长联系电话,在档案袋右上角标明材料类别:1.户籍和房产;2.户籍;3.军人子女;4.引进人才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5.房产;6.学区内经商子女、学区内务工子女。

  各类别提交材料具体如下:

  1.户籍和房产都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学区内的拆迁户,原址安置且市区内无其他房产,凭拆迁安置协议、户口等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异地安置或货币补偿安置的,拆迁安置协议不作为划片招生政策入学依据。购买或转让的“安置协议”不按原拆迁户对待。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

  (1)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费、水电费,或拆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注:全部复印)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仅有户籍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城区无房证明,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区无房证明。

  3.军人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

  4.引进人才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有关单位证明和学区内居住证明。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市人才办开具有关证明和学区内居住证明。

  5.仅有住房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学区内的拆迁户,原址安置且市区内无其他房产,凭拆迁安置协议、户口等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异地安置或货币补偿安置的,拆迁安置协议不作为划片招生政策入学依据。购买或转让的“安置协议”不按原拆迁户对待。另:商业用房、小公寓不作为入学依据。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

  (1)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费、水电费,或拆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注:全部复印)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区内居住证明、营业执照或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需一年以上(2019年9月1日前)。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网上预报名

  1.信息采集时间:8月17-19日。请家长按时提交网上预报名信息,逾期网上预报名平台将自动关闭。

  2.信息采集方法

  (1)登录“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公示公告”→“牡丹区义务教育招生”相关链接。

  (2)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山东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系统(牡丹区)”,按照提示进行注册、登录,正确上传入学材料,并填报学校,等待学校审核。

  

  六、现场审核

  家长在山东省义务教育招生系统平台报名成功后,持截取或拍照等待审核页面到校提交报名类别的证件材料,所提交材料与网上报名上传材料一致。没有进行网上预报名的,不予现场审核材料。(家长将报名截图交审查老师查看,方可提交材料)

  为保证提交材料工作规范有序,只限一位学生家长到学校。所提交的材料按照原件、复印件分类订好,一人一袋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填写学生姓名、报名类别、监护人联系电话、提交的所有材料名称。

  8月22日 在招生平台公布录取学生名单,请家长及时登录查看,并下载录取通知书电子版,按学校安排持录取通知书到校报到。

  审核时间及工作安排:

  地点:牡丹区第三实验小学(中华路与高平南路交汇处,东北方向)。

  时间安排:8月2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6:00)。请家长按时到校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七、咨询电话:18253098297、18253098287、15753096616

  八、特别说明:

  1、当下正处于“创城”关键时期,请相关人员有序停放车辆,保持环境卫生,自觉排队,由学校老师引领带材料进校审核。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家长按要求做好自我防护,保持安全距离,如有发热等症状、或近期曾前往疫情重点防控区域等情况的,不得到审核现场。

  2、对于提供的报名材料,学校将通过相关部门查证、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菏泽市牡丹区第二十二初级中学

  2020年8月17日

  02、牡丹区太原路小学

  根据《2020年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0〕12号)文件精神,现将牡丹区太原路小学2020年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东至太原路、西至牡丹路、南至双河路、北至黄河路。

  二、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牡丹区太原路小学辖区居民子女。

  三、招生时间:

  2020年8月17-22日

  四、入学证件要求:

  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需装入档案袋内,在档案袋右上角标明材料类别:1.户籍和房产;2.户籍;3.军人子女;4.引进人才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5.房产;6.学区内经商子女、学区内务工子女。

  1.户籍和房产都在本学区。

  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学区内的拆迁户,原址安置且市区内无其他房产,凭拆迁安置协议、户口等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拆迁协议可以作为入学房产依据,但是异地安置、货币补偿、个人交易的拆迁协议不作为入学依据房产。另:商业用房、小公寓不作为入学依据房产。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

  (1)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费、水电费,或拆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注:全部复印)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仅有户籍在本学区。

  提供户口簿和城区无房证明,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区无房证明。

  3.军人子女。

  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

  4.引进人才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

  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有关单位证明和学区内居住证明。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市人才办开具有关证明和学区内居住证明。

  5.仅有住房在本学区。

  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学区内的拆迁户,原址安置且市区内无其他房产,凭拆迁安置协议、户口等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拆迁协议可以作为入学房产依据,但是异地安置、货币补偿、个人交易的拆迁协议不作为入学依据房产。另:商业用房、小公寓不作为入学依据房产。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

  (1)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费、水电费,或拆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注:全部复印)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区内居住证明、营业执照、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或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需一年以上(注册或缴费日期为2019年9月1日前)。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或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网上预报名

  1. 信息采集时间:8月17-19日

  2. 信息采集方法

  (1)登录“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公示公告”→“牡丹区义务教育招生”相关链接。

  (2)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山东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系统(牡丹区)”,按照提示进行注册、登录,正确上传入学材料(图片不要超过10M),并填报学校,等待学校审核。

  

  六、现场审核

  审核时间及现场材料提交工作安排

  8月17日—19日 (上午8:00—11:00 下午3:00—5:00)

  地点:牡丹区太原路小学院内

  家长在山东省义务教育招生系统平台报名成功后,持截取或拍照等待审核页面到校提交报名类别的证件材料,所提交材料与网上报名上传材料一致。没有进行网上预报名的,不予现场审核材料。(家长将报名截图交审查老师查看,方可提交材料)

  为保证提交材料工作规范有序,只限一位学生家长到学校。所提交的材料按照原件、复印件分类订好,一人一袋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填写学生姓名、报名类别、监护人联系电话、提交的所有材料名称。

  8月20日-21日 学校审核材料及入户实际走访,请家中或经营场所留人。

  8月22日 在招生平台公布录取学生名单,请家长及时登录查看。

  8月24日 处理遗留问题。

  8月26日 招生平台录取的学生家长下午3:00到校领录取通知书。

  七、咨询电话:0530-7382667

  八、特别说明:

  1.请家长一定按时间节点进行网上报名及到校提交相关材料,因个人原因错过报名及审查时间,责任自负。

  2.当下正处于“创城”关键时期,请相关人员有序停放车辆,保持环境卫生。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场审查材料时,请家长戴好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不得聚集,听从学校招生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入学校,如有发热等症状、或近期曾前往疫情重点防控区域等情况的,不得到审核现场。

  3.对于提供的报名材料,学校将通过相关部门查证、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上报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

  菏泽市牡丹区太原路小学

  2020年8月16日

  03、牡丹区东苑小学

  根据《2020年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0〕1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0年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一、学区范围:

  区域1:东至太原路,西至牡丹路,南至丹阳路,北至双河路。

  区域2:杨庄社区(原住居民)

  二、年龄要求:

  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学区居民子女。

  三、入学证件要求

  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需装入档案袋内,在档案袋右上角标明材料类别:1.户籍和房产;2.户籍;3.军人子女;4.引进人才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5.房产;6.学区内经商子女、学区内务工子女。

  1.户籍和房产都在本学区

  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拆迁协议)。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

  2.户籍在本学区

  提供户口簿,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

  3.军人子女

  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团级以上单位机关证明

  4.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返乡创业人员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有关单位证明和学区内居住证明(非牡丹区户籍)。

  5.仅有住房在本学区

  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异地安置或货币补偿安置的,不作为入学依据。购买或转让的“安置协议”不按原拆迁户对待。商业用房、小公寓不作为入学依据房产。

  6.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区内居住证明(非牡丹区户籍)、营业执照、免税证明或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需一年以上(2019年9月1日及以前)。

  四、入学注册流程及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

  8月17—19日,监护人可通过扫描二维码登录“牡丹区义务教育招生系统”,按照提示进行操作。不在该系统上注册报名的,无入学资格。

  2.网上录取

  8月20—22日

  3.提交材料

  (1) 监护人带孩子一起到学校提交材料。

  (2) 8月19日上午8:00—11:30 杨庄社区和环堤公园以西

  8月19日下午15:00—18:00 环堤公园以东

  (3)提交材料必须和上传平台信息一致。

  (4)家长在招生系统平台报名成功后,持 “等待审核”页面截图到校提交报名类别的证件材料,所提交材料与网上报名上传材料一致。没有进行网上预报名的,不予现场审核材料。(家长将报名截图交审查老师查看,方可提交材料)

  

  五、温馨提示

  1.孩子户籍和监护人不在一起的,报名注册时需上传、提供结婚证和出生证。

  2.户口簿上传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儿童本人页。

  3.购房合同需上传关键信息:含编号、房号、面积、用途、签字盖章、买受人(身份证号)等。

  4.复印件一定要齐全,不要遗漏。

  5.监护人一定要认真阅读本公告,熟悉招生政策和操作流程,确保所填信息和证件资料的真实、准确。

  六、注意事项

  1、当下正处于“创城”关键时期,请家长根据学校安排有序停放车辆,保持环境卫生,禁止吸烟,佩戴口罩,并自觉排队。

  2.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家长按要求做好自我防护,保持安全距离,如有发热等症状或近期曾前往疫情重点防控区域等情况的,不得到提交材料现场。

  3.对于提供的报名材料,学校将通过相关部门查证、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招生服务电话: 0530—7799018

  0530—7711996

  04、牡丹区双河小学

  根据《2020年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0〕12号)文件精神,现将牡丹区双河小学2020年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东至赵王河,西至太原路,南至丹阳路,北至黄河路(含打渔店、魏海社区)。

  二、招生对象:年满六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以

  前出生)的牡丹区双河小学辖区居民子女。

  三、招生时间:2020年8月17-22日

  四、入学证件要求: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需装入档案袋内,在档案袋右上角标明材料类别:1.户籍和房产;2.户籍;3.军人子女;4.引进人才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5.房产;6.学区内经商子女、学区内务工子女。

  1.户籍和房产都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学区内的拆迁户,原址安置且市区内无其他房产,凭拆迁安置协议、户口等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拆迁协议可以作为入学房产依据,但是异地安置、货币补偿、个人交易的拆迁协议不作为入学依据房产。另:商业用房、小公寓不作为入学依据房产。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

  (1)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费、水电费,或拆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注:全部复印)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仅有户籍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城区无房证明,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区无房证明。

  3.军人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

  4.引进人才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有关单位证明和学区内居住证明。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市人才办开具有关证明和学区内居住证明。

  5.仅有住房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学区内的拆迁户,原址安置且市区内无其他房产,凭拆迁安置协议、户口等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拆迁协议可以作为入学房产依据,但是异地安置、货币补偿、个人交易的拆迁协议不作为入学依据房产。另:商业用房、小公寓不作为入学依据房产。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

  (1)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费、水电费,或拆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注:全部复印)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区内居住证明、营业执照、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或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需一年以上(注册或缴费日期为2019年9月1日前)。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或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网上预报名

  信息采集时间:8月17-19日

  信息采集方法

  (1)登录“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公示公告”→“牡丹区义务教育招生”相关链接。

  (2)观看“注册报名指导”动漫,熟悉注册报名方法。

  (3)点击https://jjzs.sdei.edu.cn/mudan#/login”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山东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系统(牡丹区)”,按照提示进行注册、登录,正确上传入学材料,并填报学校,等待学校审核。

  

  六、现场审核

  审核时间及现场材料提交工作安排

  8月17日—19日 (上午8:00—11:00 下午3:00—5:00)

  地点:牡丹区双河小学院内

  家长在山东省义务教育招生系统平台报名成功后,持截取或拍照等待审核页面到校提交报名类别的证件材料,所提交材料与网上报名上传材料一致。没有进行网上预报名的,不予现场审核材料。(家长将报名截图交审查老师查看,方可提交材料)

  为保证提交材料工作规范有序,只限一位学生家长到学校。所提交的材料按照原件、复印件分类订好,一人一袋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填写学生姓名、报名类别、监护人联系电话、提交的所有材料名称。

  8月20日-21日 学校审核材料及入户实际走访,请家中或经营场所留人。

  8月22日在招生平台公布录取学生名单,请家长及时登录查看,并下载录取通知书电子版,按学校安排持录取通知书到校报到。

  8月24日处理遗留问题。

  七、咨询电话:

  李老师:7357631 朱老师:7357636

  八、特别说明:

  1.请家长一定按时间节点进行网上报名及到校提交相关材料,因个人原因错过报名及审查时间,责任自负。

  2.当下正处于“创城”关键时期,请相关人员有序停放车辆,保持环境卫生。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场审查材料时,请家长戴好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不得聚集,听从学校招生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入学校,如有发热等症状、或近期曾前往疫情重点防控区域等情况的,不得到审核现场。

  3.对于提供的报名材料,学校将通过相关部门查证、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上报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

  菏泽市牡丹区双河小学

  2020年8月16日

  05、牡丹区东关小学

  根据《2020年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0〕12号)文件精神,现将牡丹区东关小学2020年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区域1:东至牡丹路,西至青年路,南至丹阳路,北至康庄路。

  区域2:东至青年路,西至东环城河,南至东方红大街,北至康庄路。

  二、招生对象:年满六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以

  前出生)的牡丹区东关小学辖区居民子女。

  三、招生时间:2020年8月17-22日

  四、入学证件要求:

  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需装入档案袋内,在档案袋右上角标明材料类别:1.户籍和房产;2.户籍;3.军人子女;4.引进人才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5.房产;6.学区内经商子女、学区内务工子女。

  1.户籍和房产都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学区内的拆迁户,原址安置且市区内无其他房产,凭拆迁安置协议、户口等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拆迁协议可以作为入学房产依据,但是异地安置、货币补偿、个人交易的拆迁协议不作为入学依据房产。另:商业用房、小公寓不作为入学依据房产。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

  (1)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费、水电费,或拆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注:全部复印)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仅有户籍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城区无房证明,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区无房证明。

  3.军人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

  4.引进人才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有关单位证明和学区内居住证明。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市人才办开具有关证明和学区内居住证明。

  5.仅有住房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学区内的拆迁户,原址安置且市区内无其他房产,凭拆迁安置协议、户口等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拆迁协议可以作为入学房产依据,但是异地安置、货币补偿、个人交易的拆迁协议不作为入学依据房产。另:商业用房、小公寓不作为入学依据房产。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

  (1)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费、水电费,或拆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注:全部复印)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区内居住证明、营业执照、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或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需一年以上(注册或缴费日期为2019年9月1日前)。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或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网上预报名

  1.信息采集时间:8月17-19日

  2.信息采集方法

  (1)登录“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公示公告”→“牡丹区义务教育招生”相关链接。

  (2)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山东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系统(牡丹区)”,按照提示进行注册、登录,正确上传入学材料,并填报学校,等待学校审核。

  

  六、现场审核

  审核时间及现场材料提交工作安排

  8月17日—19日 (上午8:00—11:00 下午3:00—5:00)

  地点:牡丹区东关小学院内(青年北路)

  家长在山东省义务教育招生系统平台报名成功后,持截取或拍照等待审核页面到校提交报名类别的证件材料,所提交材料要与网上报名上传材料一致。没有进行网上预报名的,不予现场审核材料。(家长将报名截图交审查老师查看,方可提交材料)

  为保证提交材料工作规范有序,只限一位学生家长到学校。所提交的材料按照原件、复印件分类订好,一人一袋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填写学生姓名、报名类别、监护人联系电话、提交的所有材料名称。

  8月20日-21日 学校审核材料及入户实际走访,请家中或经营场所留人。

  8月22日 在招生平台公布录取学生名单,请家长及时登录查看。

  8月24日 处理遗留问题

  8月26日 招生平台录取的学生家长下午3:00 到学校领录取通知书。

  七、咨询电话:

  0530-3967956 0530-3967958

  0530-3967619 0530-3981388

  0530-3967618 0530-5193766

  八、特别说明:

  1.请家长一定按时间节点进行网上报名及到校提交相关材料,因个人原因错过报名及审查时间,责任自负。

  2.当下正处于“创城”关键时期,请相关人员有序停放车辆,保持环境卫生。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场审查材料时,请家长戴好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不得聚集,听从学校招生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入学校,如有发热等症状、或近期曾前往疫情重点防控区域等情况的,不得到审核现场。

  3.对于提供的报名材料,学校将通过相关部门查证、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上报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

  菏泽市牡丹区东关小学

  2020年8月16日

  06 、牡丹区第二小学青年路分校

  根据《2020年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0〕12号)文件精神,现将牡丹区第二小学青年路分校2020年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东至牡丹路,西至康庄路15巷,南至康庄路,北至黄河路。

  二、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第二小学青年路分校辖区居民子女。

  三、所需证件:

  1.户籍和房产都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回迁协议或已网签的合同。

  2.仅有户籍在本学区。

  提供户口簿和城区无房证明,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

  3.军人子女。

  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

  4.引进人才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

  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有关单位证明和学区内居住证明。

  5.仅有住房在本学区。

  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或已网签的购房合同。

  注:1、监护人户口与入学儿童不在一起的,请再提供入学儿童出生证明。

  2、以上所有相关材料在现场审核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分别装入两个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正面注明孩子姓名、证件名称、件数及电话(确保所填电话畅通)。

  四、报名办法:

  根据牡丹区教育系统工作安排,在现场审核材料前,拟对学区内适龄入学儿童实行网上预报名,进行信息采集。

  (一)网上预报名

  1.信息采集时间: 2020年8月17日-19日

  2.信息采集方法:

  (1)登录“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公示公告”→“牡丹区义务教育招生”相关链接。

  (2)观看“注册报名指导”动漫,熟悉注册报名方法。

  (3)点击“http://jjzs. sdei. edu. cn/ mudan#/ login"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山东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系统(牡丹区)”,按照提示进行注册、登录,正确上传入学材料,并填报学校,等待学校审核。

  

  (二)材料审核安排

  初审通过的,学校将进行材料审核。

  1. 2020年8月17日(下午3:00--6:00)一8月20 (上午8:00- -11:30),监护人持学校初审通过界面截图(纸质版)和所需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明远楼一楼大厅进行证件审核, 过期不予办理。

  现场审查材料时,请家长带好口罩,间隔不少于1米排队,不得聚集,听从学校招生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入学校。

  2.2020年8月25日(下午3:00 -6:00)到学校明远楼二楼会议室领取材料原件。

  五.网上查看复审结果

  请于2020年8月26日登录招生平台个人账号查看复审结果。

  特别说明:

  1. 需要家长填写的信息一定要准确无误,否则后果自负!

  2.凡提供虚假证件、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将取消入学资格,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

  王老师18054573467

  肖老师18264076660

  周老师15965811356

  菏泽市牡丹区第二小学青年路分校

  2020年8月16日

  

  

  更多招生信息、家长交流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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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鲁晚报菏泽问计教育群”

  

  牡丹区城区小学招生从8月17日起开始报名,今年小学招生实行“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办法,严格控制班额,今年秋季开学后要全部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有条件的小学要按照每班不超过45人招生。并首次实行网上报名,8月17日至19日,城区公办小学通过“山东省义务教育招生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8月20日至22日,各小学审核新生入学材料,并确定新生名单,一起来了解下牡丹区义务教育招生系统入学信息采集操作步骤吧!

  

  南城街道辖区小学2020招生公告

  01、牡丹区杏坛小学

  

  杏坛小学

  根据《2020年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0〕12号)文件精神,现将牡丹区杏坛小学2020年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东至太原路,西至牡丹路,南至长江路,北至中华路。

  二、招生对象:年满六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牡丹区杏坛小学辖区居民子女。

  三、招生时间:2020年8月17-22日

  四、入学证件要求: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需装入档案袋内,在档案袋左上角写清楚家长联系电话,在档案袋右上角标明材料类别:1.户籍和房产;2.户籍;3.军人子女;4.引进人才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5.房产;6.学区内经商子女、学区内务工子女。

  各类别提交材料具体如下:

  1.户籍和房产都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学区内的拆迁户,原址安置且市区内无其他房产,凭拆迁安置协议、户口等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异地安置或货币补偿安置的,拆迁安置协议不作为划片招生政策入学依据。购买或转让的“安置协议”不按原拆迁户对待。另:商业用房、小公寓不作为入学依据。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

  (1)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费、水电费,或拆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注:全部复印)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仅有户籍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城区无房证明,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区无房证明。

  3.军人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

  4.引进人才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有关单位证明和学区内居住证明。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市人才办开具有关证明和学区内居住证明。

  5.仅有住房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学区内的拆迁户,原址安置且市区内无其他房产,凭拆迁安置协议、户口等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异地安置或货币补偿安置的,拆迁安置协议不作为划片招生政策入学依据。购买或转让的“安置协议”不按原拆迁户对待。另:商用房、小公寓不作为入学依据。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

  (1)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费、水电费,或拆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注:全部复印)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区内居住证明、营业执照或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需一年以上(2019年9月1日前)。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网上预报名

  1. 信息采集时间:8月17-19日。请家长按时提交网上预报名信息,逾期网上预报名平台将自动关闭。

  2. 信息采集方法

  (1)登录“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公示公告”→“牡丹区义务教育招生”相关链接。

  (2)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山东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系统(牡丹区)”,按照提示进行注册、登录,正确上传入学材料,并填报学校,等待学校审核。

  

  六、现场审核

  家长在山东省义务教育招生系统平台报名成功后,持截取或拍照等待审核页面到校提交报名类别的证件材料,所提交材料与网上报名上传材料一致。没有进行网上预报名的,不予现场审核材料。(家长将报名截图交审查老师查看,方可提交材料)

  为保证提交材料工作规范有序,只限一位学生家长到学校。所提交的材料按照原件、复印件分类订好,一人一袋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填写学生姓名、报名类别、监护人联系电话、提交的所有材料名称。

  8月22日 在招生平台公布录取学生名单,请家长及时登录查看,并下载录取通知书电子版,按学校安排持录取通知书到校报到。

  审核时间及工作安排:

  地点:牡丹区杏坛小学(太原路与中山路交汇处,太原路186号原二十二中南校区)。

  时间安排:8月2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6:00)。请家长按时到校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七、咨询电话:18305309698、15053016909

  八、特别说明:

  1、请家长一定按时间节点进行网上报名及到校提交相关材料,因个人原因错过报名及审查时间,责任自负。

  2、当下正处于“创城”关键时期,请相关人员有序停放车辆,保持环境卫生,自觉排队,由学校老师引领带材料进校审核。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家长按要求做好自我防护,保持安全距离,如有发热等症状、或近期曾前往疫情重点防控区域等情况的,不得到审核现场。

  3、对于提供的报名材料,学校将通过相关部门查证、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菏泽市牡丹区第二十二初级中学

  2020年8月17日

  02、牡丹区第一小学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19〕37号)和《菏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入学入园工作的通知》(菏教基字〔202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0年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公告如下:

  一、学区范围:解放街以东;青年路以西;中华路以北;东方红大街以南。

  二、年龄要求:年满六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菏泽市牡丹区第一小学辖区居民子女。

  三、入学证件要求

  学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应提供以下材料:

  1.户籍和房产都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

  2.仅有户籍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城区无房证明,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

  3.军人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

  4.引进人才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有关单位证明和学区内居住证明。

  5.仅有住房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

  6.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区内居住证明、营业执照或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需一年以上。

  7.学区内的拆迁户。原址安置且市区内无其他房产,凭拆迁安置协议、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异地安置或货币补偿安置的,拆迁安置协议不再作为入学依据。购买或转让的安置协议不按原拆迁户对待。

  8.依托祖辈(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入学的。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需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内确无房产(需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应一直与祖辈在一起,并长期一起居住。

  四、招生时间:2020年8月17-22日

  8月17日—19日网上预报名(报名后请及时再登录关注报名反馈信息)8月19日—20日现场审核(以网上报名名单为主,并携带网上所传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8月24日处理遗留问题8月25日公示招生结果(领取报名材料原件)

  五、网上预报名

  1.网上信息采集时间:2020年8月17-19日(务必及时申报,过期平台会自动关闭)。

  2.信息采集方法

  (1)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山东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系统(牡丹区)”,按照提示进行注册、登录,正确填写各项信息(带*是必填项),上传入学证明材料(原件清晰照片),并填报学校(菏泽市牡丹区第一小学),等待学校审核。报名后请及时再登录关注报名反馈信息。

  

  六、现场审核

  地点:菏泽市牡丹区第一小学

  时间安排:8月19日—2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6:00)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请家长根据安排按时到校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时间 报名年龄段8月19日2013年9月1日——2013年12月31日8月20日2014年1月1日——2014年8月31日

  审核方式:以网上报名名单为主,出示网上报名截屏信息,并携带网上所传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生一袋,将资料装入档案袋内,正面注明证件名称、件数;孩子姓名、监护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为现场审核工作高效有序,只许一位家长(直接监护人)带孩子到学校进行审核,先在学校门口出示健康绿码,测量体温后,然后领取审核序号,填写《儿童信息登记表》,粘贴孩子一寸照片一张,然后按照顺序进入审核区域。

  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户主页、索引页和儿童户籍页共4页,尽量复印在同一张纸上(户主不是直接监护人的还需复印监护人页)。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证件全部复印,需要装订的请装订好。

  七、特别说明

  1. 请按照时间节点进行网上预报名和按照要求进行现场审核,逾期不再接收报名材料。时间充足,凡通过平台成功提交报名信息的均能到现场审核,请家长不要连夜排队。

  2.当下正处于“创城”关键时期,请相关人员有序停放车辆,保持环境卫生,自觉排队。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家长按要求做好自我防护,保持安全距离,如有发热等症状、或近期曾前往疫情重点防控区域等情况的,无健康绿码的不得到审核现场。

  3.2020年8月31号前满六周岁需要延迟上学的,需要家长填写《延缓入学申请单》交到南城中心校审批。中心校盖章后于8月20日交到菏泽市牡丹区第一小学。

  4.对于提供的报名材料,学校将通过相关部门查证、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报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咨询电话

  毕老师:15953035877

  李老师:13668609867

  03、牡丹区花都小学

  

  根据《2020年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0〕12号)文件精神,现将牡丹区花都小学2020年招生方案公告如下:一、招生范围:东至牡丹路,西至青年路,南至长江路,北至中华路。二、招生对象:年满六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牡丹区花都小学辖区居民子女。三、招生时间:2020年8月17--22日四、入学证件要求1.户籍和房产都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2.仅有户籍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城区无房证明,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3.军人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4.引进人才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有关单位证明和学区内居住证明。5.仅有住房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6.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区内居住证明、营业执照或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需一年以上。7.学区内原住居民房屋已经拆迁的,需提供拆迁协议和户口簿。五、网上预报名1.信息采集时间:8月17--19日(1)先根据“信息采集方法(详见下面2)”完成网上预报名。(2)凭网上报名系统显示的“您已填报学校,等待学校审核”界面截图到学校送交原始材料。一人一个档案袋,并请在档案袋封面上注明证件名称、所属类别。(3)网上报名和送交原始材料截止时间:8月19日18:002.信息采集方法(1)登录“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公示公告”→“牡丹区义务教育招生”相关链接。(2)观看“注册报名指导”动漫,熟悉注册报名方法。(3)点击“https://jjzs.sdei.edu.cn/mudan#/login”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山东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系统(牡丹区)”,按照提示进行注册、登录,正确上传入学材料,并填报学校,等待学校审核。

  

  六、特别说明8月24日,请家长登录平台查看是否录取8月26日,请家长到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七、咨询电话:

  高老师 17661491808 崔主任 15163099036 2020年8月16日

  因篇幅有限,

  牡丹区西城街道、北城街道

  等学校招生公告见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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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鲁晚报菏泽问计教育群”

  

  牡丹区城区小学招生从8月17日起开始报名,今年小学招生实行“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办法,严格控制班额,今年秋季开学后要全部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有条件的小学要按照每班不超过45人招生。并首次实行网上报名,8月17日至19日,城区公办小学通过“山东省义务教育招生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8月20日至22日,各小学审核新生入学材料,并确定新生名单,一起来了解下牡丹区义务教育招生系统入学信息采集操作步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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