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菏泽单县人民法院在综合审判庭
公开开庭审理了
被告人姜某等8人
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
该案由单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蒋勇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吴建国、王全忠组成合议庭,单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国建、检察官刘伟出庭支持公诉。
信息化庭审
单县人民法院克服疫情影响,利用信息化手段,主要通过远程庭审方式审理此案。姜某1 、姜某2等6名被告人在单县看守所远程庭审室在线受审,另两名取保候审被告人及九名辩护律师在审判庭现场参加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
被告人姜某为谋取非法利益,2011年以来,多次从事违法放贷、违法帮人讨债活动。其纠集被告人王某贺等7人,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在单县城区内逞强立威,扩大非法影响,自2014年底逐步形成了以姜某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单县城区内使用暴力、威胁以及所产生的非法影响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了恶劣影响。
庭审现场
庭审中,合议庭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分别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公诉机关、相关辩护人分别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质证、辩护意见,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庭审过程充分保障了各方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该案已顺利结束庭审,择日将公开宣判。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
单县法院挥利剑,斩邪佞,
审结涉黑涉恶9类常见犯罪
207案 375 人,
其中涉黑恶犯罪案件 7案46人,
通过 “打财断血”专项执行活动
执行到位黑恶财产175.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