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9日,家住菏泽曹县安才楼镇的何先生由于对智能手机操作不熟,就让同村的苏某某帮忙设置微信密码和微信钱包支付密码,没想到自己的信任却被利用,苏某某因没钱,就盗用何先生微信里的零钱,为自己吃喝玩乐埋单。目前,行为人苏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据办案民警介绍,9月19日18时许,家住曹县安才楼镇的何先生登录微信后发现,微信钱包里的203元不翼而飞,怀疑被人盗刷,便到县公安局安才楼派出所报警。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对案件展开调查,并根据何先生微信支付的消费记录循线追踪,很快查找到嫌疑人消费的一家超市和一家快餐店。通过调取监控,民警迅速锁定了违法嫌疑人苏某某,将其抓获。
经查,苏某某与何先生同村,由于何先生对智能手机操作不熟,出于信任便找苏某某帮忙修改微信密码和微信钱包支付密码。9月19日,苏某某因没钱买烟,便临时起意,登录何先生的微信支付了128元的烟钱;接着,他又到附近快餐店支付75元买了熟食,共盗刷了203元钱。本想着神不知鬼不觉,没想到警察这么快就找上了门。
目前,违法嫌疑人苏某某因涉嫌盗窃被曹县警方处以5日拘留。
曹县民警提醒广大市民:手机解锁、微信支付、支付宝密码的设置不能过于简单,一旦发现支付平台的金额被盗刷,应立即留存证据向公安机关报警;手机如若遗失或被盗,要立即挂失电话卡,通过其它手机密码登录的方式登录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并修改密码,以免让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