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全市家事矛盾多元机制化解纠纷推进会上获悉,为了从源头上减少家事案件的发生,共同维护和谐稳定的家庭关系,从2020年1月1日起,焦作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将参与家事案件调解工作,为我市的家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助力。据了解,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全市两级法院和基层法律工作者参与家事案件调解工作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调解模式、调解原则、调解范围、调解地点、调解期限等进行规范。
此次联合调解工作机制的建立,全市两级法院将委派、委托基层法律工作者对家事纠纷案件进行调解,其中包括婚姻案件及离婚后财产分割等;抚养、扶养及赡养纠纷案件;亲子确认关系,解除收养关系案件;同居关系纠纷案件,包括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非婚生子女抚养等;继承和分家析产纠纷案件等。
《规定》明确,基层法律工作者依法开展调解工作,法院委托调解的案件期限为30日,双方当事人同意延长调解期限的,不受案件期限的限制;调解期间进行鉴定、评估、审计的,不计入调解期限。
“全市两级法院引入基层法律工作者参与诉源治理工作,形成人员联合、力量联动、资源共享的工作格局,是诉源治理和家事审判方式与工作机制改革相互融合结出的又一个丰硕成果。我们将积极推进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家事矛盾多元化解工作稳步有序健康发展。”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说。(记者杨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