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焦作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从拓宽就业渠道、提升就业能力、加大就业创业服务、强化兜底保障、加强就业权益保护等五个方面,出台20条措施,条条“真金白银”。这20条措施,是焦作市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促进高校毕业生在焦作市场化、社会化就业的具体举措。
吸纳或介绍高校毕业生就业有补贴
《通知》提出,鼓励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每人1000元标准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高校毕业生,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和每人每年7800元扣减相关税费。
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免费为毕业年度或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介绍服务后实现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
扩大事业单位招录(聘)和基层就业规模
《通知》要求,提高各级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比例,2020—2021年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数量较上年度提高20%以上。
扩大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到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专、中职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并依据留用情况将补贴标准分别调整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和110%。
开发200个公益性岗位,对通过市场难以实现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予以兜底安置。
为入伍大学生发放生活补助费
《通知》提出,健全落实大学生参军入伍激励政策。对征集入伍的在读大学生(含应届毕业生)每人给予5000元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本专科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自主创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享补贴和扶持
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且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自主创业的,可按个人不超过20万元、小微企业不超过300万元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给予创业运营补贴、一次性开业补贴。对符合大众创业、示范项目条件的,可申请1万元至15万元的扶持资金。
从事个体经营减免税费、享社保补贴
支持高校毕业生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就业。对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从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减免相关税费。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2020年度内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
参加技能培训可获多项补贴
2020年完成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培训2500人次以上,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技能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对贫困劳动力、城乡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城市低保家庭学员中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培训期间给予每人每天30元生活费补贴;参加市外省内培训的,给予每人300元一次性交通费补贴。
提高基层任职高校毕业生工资待遇
对录(招)用到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新录用为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的级别工资高定一档;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的薪级工资高定一级。到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按人均每月200元标准落实工作补贴,对条件艰苦地区的工作人员标准可适当提高。
青年人才在焦就业创业享生活补贴购房补贴
实施落实生活补贴制度,2018年1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本科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毕业三年内落户到焦作就业创业的,分别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500元的标准发放三年生活补贴;落户后暂未就业或创业的,分别按照每人4000元、3000元、2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对新引进落户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在焦作首次购买自住商品住房,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其他符合享受落户生活补贴条件的普通高校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首次购买自住商品住房,毕业五年内享受缴纳契税100%补贴,满五年以上的享受缴纳契税50%补贴。
拓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范围
《通知》规定,将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范围扩大到普通高校和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以及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将每人2000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发放时限由毕业年度调整为毕业学年。2021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力争于2020年10月底前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