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山”理念已经走出湖州、走出浙江,成为绿色中国发展的样本。如何能确保在全国开花结果,需要有一个制度保障。全国第一个中国美丽乡村创建标准就诞生在湖州。 《湖州市美丽乡村建设条例》共7章53条,对美丽乡村建设适用范围、职责分工、规划和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提升、产业发展促进、保障和引导、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该条例有着鲜明的地方特色和示范引领性,在生活垃圾分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公共空间治理、村庄美化等多个方面提出了许多高于全国标准的规定,充分体现了湖州美丽乡村建设在全国范围内的影响力和引领性,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湖州特有的经验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