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汝州市连续跑了10家银行都没查询到任何结果,真是跑不动了,我自己都觉得没希望了,想放弃,可承办法官坚持说再查查。真没想到,最后在一家不起眼的村镇银行查到对方账户上竟然有126万元的存款。”申请人孟州市某饲料销售部负责人杨某激动地说。
杨某是孟州市的知名企业家,在其企业经营过程中与河南汝州某公司发生买卖纠纷,后因对方拖欠货款,杨某将汝州某公司诉至法院。孟州市法院审理后,判决汝州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3日内给付杨某货款73931.5元及利息。但该公司拒不履行,案件遂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承办法官商志强接案后,立即向汝州某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开展网上查控。经过查控,发现该公司的情形十分不乐观。“我们虽然在被执行公司的工、农、建、中四大银行查到了1.2亿元的资产,但这些资产已先后被5家法院冻结。”商志强说,如果单纯对该公司的网查账户进行轮后冻结,杨某权益实现就遥遥无期了,而且该公司债台高筑,濒临破产,用传统的执行方法和模式,杨某的债权几乎成为泡影。
商志强决定带着杨某到汝州一探究竟,在历经地毯式的排查后,意外在当地一家没有上网的村镇银行打开突破口,查到被执行公司126万元存款,于是才有了开头的一幕。
商志强立即对该存款依法冻结,但他不是简单粗暴地将钱款一扣了之,而是仔细审查了该账户是否为保证金账户,又先后3次到汝州进行实地调查,调取该账户的日常流水,约谈银行负责人和被执行公司负责人,查证核实该账户并非保证金账户。在事实和法律面前,被执行公司负责人和银行最终承认该账户已经失去保证金账户的性质。最终,该案案款及利息全部划拨到位。
杨某由衷地说:“承办法官认真负责,锲而不舍,最终让被执行企业和银行心服口服,圆满实现了申请人的权益,为企业发展创造了优良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