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修武县法院执行局采取善意执行的方式,积极促成一起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达成和解,以司法温情助力小微企业在特殊时期渡过难关、走出困境。
闫某拖欠徐某峰债务16.8万元,双方约定分3次归还完毕,但是闫某未履约,徐某峰于是向修武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得知,闫某开办一家装饰材料工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该企业没有正常生产,因此未能按时归还欠款,申请人的权益未能得到实现。“突如其来的疫情,我们根本接不到订单,企业日子不好过,真的是一点收入都没有,希望法院和申请人能让我缓过这口气,我一定马上还钱。”闫某讲述了企业面临的困境,同时也强调随着疫情形势的好转,他们会迅速筹集资金,积极复工复产。
然而,徐某峰坚决不同意:“我才不管企业有没有生产,反正钱不能拖,必须立马给我,要不然先把闫某拘留也行。”
保障小微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关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不得也慢不得。为快速化解矛盾纠纷,在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积极助力小微企业渡过难关。于是,承办法官及时调整思路,对闫某的企业又进行仔细核实。“我们在调查中发现,企业之所以停产,一是受疫情影响,二是资金出现短缺,但该企业的确有发展空间。”承办法官说,徐某峰对这些情况不予理解,要求拍卖闫某的机器、厂房。
对此,承办法官多次给徐某峰做工作,不但告知企业存在的实际困难,引导其体谅企业的难处,还主动邀请他到企业了解生产情况及债权债务情况,希望适当给予企业一段时间的缓冲期。在反复沟通协调下,最终,徐某峰表示谅解,同意推迟还款期限。
近日,闫某的企业顺利生产,产品盈利,他主动履行部分义务,双方握手言和。“我十分感谢法院没有将企业一棍子打死,感谢法官的努力和付出,感谢申请人的理解,现在企业顺利生产,而且又新招录6名工人,效益十分可观。”闫某高兴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