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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拆除违建5431处22.16万平方米

来源:焦作网编辑:李永伟发布时间:2020-08-06 16:01:34

  记者昨日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截至8月2日,焦作市共拆除违法建筑物5431处,共计22.16万平方米。下一步,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27处未拆除违法建筑物,焦作市将把其列入重点督导清单,组织力量尽快拆除。

        为强化城市管理、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和品位,从4月22日开始,焦作市对城区违法建筑物进行集中整治。此次集中整治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保障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共同参与,辖区政府负责实施。整治范围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主次干道、铁路沿线、河道两侧,背街小巷周边、居民楼院及城中村(含城郊村庄)违法建筑物,重点整治居民楼院。

  截至8月2日,焦作市城区累计拆除违法建筑物5431处,共计22.16万平方米。其中,解放区共排查违法建筑物3266处131421平方米,已拆除3264处131401平方米;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共排查违法建筑物188处33140平方米,已全部拆除;山阳区共排查违法建筑物1501处31190平方米,已全部拆除;中站区共排查违法建筑物430处15302平方米,已拆除424处15222平方米;马村区共排查违法建筑物54处10647平方米,已全部拆除。

  集中整治期间,焦作市开通举报热线,受理群众反映强烈、拆除难度较大的问题。截至目前,市级共受理违法建筑物举报128件,已按规定转交各城区政府进行核查、整治,并分批将其中38件纳入重点督导范围,现已拆除11处,还有27处未拆除。这些违建多是历史遗留问题,情况较为复杂,拆除难度较大,下一步,焦作市将把这27处未拆除违法建筑物列入重点督导清单,建立限期拆除台账,组织力量尽快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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