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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对企业以工代训 给予补贴每人每月200元!

来源:焦作日报编辑:李永伟发布时间:2020-08-20 11:06:19

  为了缓解企业压力,落实稳岗扩岗政策,提升劳动者工作岗位专业技能,加大稳就业、保就业工作力度,我市对全市企业实施以工代训补贴政策。即日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社部门申领以工代训补贴。

  “原有政策继续执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提出的以工代训政策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该政策规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6个月以上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提交补贴人员花名册、人员身份证明材料、企业职工工资银行对账单等信息,人社部门将以200元的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以工代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提供补贴人员花名册、人员身份证明材料、企业职工工资银行对账单、企业参保材料,人社部门将以200元的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以工代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今年新政同时施行,6月12日出台的《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的创新政策措施从2020年5月起施行,受理期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该负责人表示,2020年5月至12月31日,针对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工,不含专营劳务派遣企业代理的未就业人员),企业提交以工代训补贴资金申请表、企业人员花名册、上月份(或前几个月)企业职工工资银行对账单、新吸纳人员劳动合同、人员身份证明等材料后,人社部门可根据吸纳人数,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在困难企业以工代训方面,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企业提交以工代训补贴资金申请表、企业人员花名册、上季度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产企业认定书等,可根据以工代训人数,人社部门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在受疫情影响行业企业以工代训方面,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各类企业,开展以工代训的,企业提交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复印件、以工代训补贴资金申请表、企业人员花名册、上月份(或前几个月)企业职工工资银行对账单等,可根据以工代训人数,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该负责人提醒,以工代训补贴与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按原有政策已落实以工代训补贴的企业,不得利用原有职工身份享受二次补贴。

  以工代训补贴该如何申领?记者了解到,符合条件的企业需准备相关申请材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社部门申请,负责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的机构受理,并对申请对象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由所在地人社部门对企业补贴人员名单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同级财政部门拨付资金,各城区由市人社局向市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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