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月19日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节水型城市创建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焦作市人民政府申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近日组织专家对焦作市申报省级节水型城市工作进行了验收。经专家组考核,认为焦作市达到了河南省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决定命名焦作市为“河南省节水型城市”。
专家组指出,近年来,焦作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等文件要求,高度重视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创建制度完善、措施具体,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卓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