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4日至28日,省委第七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形成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2021年5月13日,市委、市政府制订了《焦作市贯彻落实省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截至2021年6月底,39项整改任务中,已完成整改30项,达到序时进度9项。目前,《焦作市贯彻落实省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已经省委、省政府审核同意,全文内容在焦作市人民政府和焦作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
《整改报告》阐述了我市整改工作的总体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后成立了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建立市委书记、市长“双组长”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二是狠抓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针对省委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科学制订整改方案。针对重点任务、重要节点开展跟踪督导检查,对重点问题、难点问题开展专项督查。三是坚持依法依规,确保科学精准。坚持依法依规,科学施策,精准施策,分类施策,坚决防止“一刀切”。根据省委专项督察移交问责线索,对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为强化工作落实,推动督察反馈意见全面整改,我市从四个方面安排部署工作。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持续加大生态环保投入。二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攻坚。三是坚持绿色发展,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加强交通运输污染防治,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四是强化执法问责,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严格考核奖惩制度,让压力传导更及时、更准确。
下一步,我市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讲话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力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持续完善长效机制,持续不断抓实抓好整改任务落实,坚决完成省委专项督察问题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