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相关部门获悉,晋城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延长至2020年1月23日。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相关部署,自2019年4月1日起,晋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城乡居民新增、变更、迁移参保登记仍由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征缴时间为9月至12月底。2020年度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250元。
为进一步做好晋城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确保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惠及每个居民,市医保局、市税务局日前发出通知,将晋城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延长至2020年1月23日。延长期内,可以正常办理参保登记、信息变更及缴费业务。市医保局提醒广大城乡居民尽快缴费。(原培英 李玉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