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上午
  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出警
位于晋城市城区汇仟小区
某房屋进行强制腾退
本案案情
被执行人韩某于2014年3月24日租赁王某房屋签订了租赁合同并入住至2019年9月,但2018年起韩某不再支付租金,多次催告后拒绝腾房。
经法院二审判决被执行人腾空房屋和支付房屋租金及占有费之后,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之后王某到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城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27日立案执行,2020年7月30日张贴公告。
晋城市城区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执行公告后仍拒绝履行,故城区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执行现场
执行队伍到达
  
进入房间
  
法官对被执行人及其配偶进行法律教育
  
  
执行员写下执行笔录
  
公证人员签字
  
被执行人签字
  
申请执行人签字
  
被执行人把贵重物品腾空
  
  
  
  
更换门锁
  
经过执行法官现场教育,被执行人承认错误、深刻悔改,将贵重物品搬出房屋,并承诺三天之内补足所欠房租且将房屋内物品全部腾空,之后由工作人员更换了门锁并将钥匙交于王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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