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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

来源:聊城日报编辑:胡浩亮发布时间:2020-03-05 20:46:40

  近日,市检察院党组要求机关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警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和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全力服务保障全市符合条件的企业有序复工复产,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

  积极引导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完善检企联系机制,主动深入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及时了解复工复产企业情况,听取企业建议,引导企业尽快评估此次疫情对已签订合同的现实影响和潜在影响,及时受理企业涉法、维权方面的诉求,保障企业顺利复工复产。

  切实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梳理企业可能面临的主要法律风险点,及时提醒,依法建议,保障复工复产安全平稳有序;对疫情防控期间严重影响生产经营的行为加强管控,加强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整治。

  依法保护涉案企业合法权益。对涉案企业,坚持“少捕慎诉”的刑事政策标准,审慎办理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涉嫌犯罪的刑事案件;严格区分罪与非罪,避免将民事经济纠纷当成刑事犯罪处理,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案。

  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各类涉企违法犯罪行为。惩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诈骗等妨害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的各类犯罪行为。

  严格规范办理涉企案件。加强与市场监管等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法院的工作联动,形成强大合力。

  充分发挥民行检察和公益诉讼作用。加强企业民事、行政案件裁判结果监督、审判程序监督、执行监督,更好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全面排查化解涉企矛盾纠纷,有效畅通检察服务通道,持续加大法律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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