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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期间暂停群体性祭扫

来源:聊城日报编辑:胡浩亮发布时间:2020-03-23 16:01:57

  3月20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省民政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管理要求,指导辖区内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有序做好清明节祭扫服务管理工作。

  按照要求,聊城市各级民政部门和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暂停组织集体性活动;殡仪馆停止组织开放日、现场宣传展示等群体性活动;暂停相对封闭的骨灰堂等室内场所的祭扫活动;公墓祭扫场地严禁点燃香烛、焚烧纸钱、燃放鞭炮。并倡导群众“网络祭扫”。

  清明期间,群众可向公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墓工作人员通过擦拭墓碑、敬献鲜花等方式代为祭扫。乡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可由村班子成员代为祭扫。殡仪馆、公墓将开通预约电话,登记祭扫人员身份信息,设立核验通道,通过预约限定每日人数上限,每个墓穴每天入园祭扫人员不超过3人。在入口处对祭扫人员身份进行登记核验和体温监测,体温异常者不得进入墓区祭扫。对新办理骨灰安葬业务的逝者亲属采取人数限制措施。对暂停祭扫服务的公墓实行封闭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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