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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省自然灾害风险防治办法》的解读

来源:聊城日报编辑:胡浩亮发布时间:2020-04-19 18:57:29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加强自然灾害防治关系国计民生,要建立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提高全社会自然灾害防治能力。要未雨绸缪,加强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提升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安全提供有力保障。我省饱受陆地和海洋等多种自然灾害频繁袭击,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主要灾害类型大约有30多种,按灾害成因及受灾体不同分为旱涝灾害、海洋灾害、地震灾害、气象灾害及生物灾害等。实践证明,通过有效的风险防治措施,将工作重点转向灾前预防,能够有效降低自然灾害的不利影响。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自然灾害风险防治工作,将《山东省自然灾害风险防治办法》列入2019年一类立法计划。省应急厅积极开展起草工作,省司法厅提前介入,全程参加修改论证工作。开展立法调研,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代表的意见建议,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坚持科学立法、开门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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