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前工作进展
2019年,我市圆满完成国家下达的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今年第一季度,环境空气综合质量指数在168城市中摆脱排名倒数后20位。四个省控以上断面均值均消除劣V类水体,阶段性完成省考核目标。
(一)大气污染防治。开展工业企业综合治理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专项整治,全市20个重点行业内共1556家企业完成“一企一策”编制,完成整改1470家,剩余企业因长期停产等原因未按期完成,已责令停产整治;完成53家企业74处无组织排放源的整治;全市214台工业炉窑除1台停用,全部完成达标排放改造;已有4家企业纳入全市第一批重污染天气应急绿色标杆企业。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整治,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登记编码及监督抽测,全市共申报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10626台,生成环保编码10105台,其中已喷码5417台,已超额完成1万台的编码登记任务,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已全部完成登记;开展专项检查,共抽测1687台,其中超标排放的115台全部进行了处置。开展燃煤专项整治,全市14月份控制计划为952.795万吨,累计消费902.39万吨。开展机动车专项整治,一季度查扣严重超载货车1081辆,假套牌、逾期未报废车辆312辆,报废农用三轮汽车355辆,报废拖拉机229辆,查处机动车尾气排放不达标、冒黑烟交通违法2718起。检查重型柴油货车7979辆,超标226辆;开展机动车集中停放地重型柴油车抽测工作,抽测机动车1291辆,超标3辆;淘汰国三重型柴油营运货车410辆。开展成品油专项整治,今年已关停拆除自备油罐及装置9个,清理流动加油车15辆,拆除黑加油站点8处。开展扬尘及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已开工的453个工地全部加强扬尘污染管控。加强新建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及建筑工地台账的动态更新,建立3处示范点。落实机械化保洁“以克论净”考核,对市城区渣土车实施24小时无缝隙巡查管理。在高新区召开现场会,推广“洗城行动”,每月对城区所有道路辅道、人行道进行全面清洗,今年市主城区机扫面积799.28万平方米,洒水面积799.28万平方米,机扫率和洒水率均为100%。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专项整治,印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制定考核办法。开展工业结构优化调整专项整治,对东昌焦化关停情况进行现场验收,落实采暖季工业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第一批关闭退出化工生产企业76户,已全部拆除设备,其中完成注销变更许可手续75户;三个化工园区应搬迁21个敏感点,目前搬迁比例为67.6%;鲁西集团30台固定床气化炉已停产。开展运输结构调整专项整治,形成铁路、政府、企业联合工作机制,确保今年铁路货运量比2017年提升40%。梳理大宗货物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名单,明确铁路专用线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全市县乡公路日常保洁市场化工作全部完成。开展农药和化肥减量使用专项整治,将12家农药生产企业纳入错峰生产管理。加强督导约谈考核,促进责任落实,2019年对8个县(市、区)、30个乡镇进行约谈,对11个乡镇进行追责问责。今年一季度,对6个县(市、区)、30个乡镇进行约谈。
(二)水污染防治。下发《打好渤海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打好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攻坚战作战方案》《打好碧水保卫战2020年行动计划》《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等文件。狠抓涉水企业污染治理、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开展涉水企业专项检查,对超标排放行为严格处理处罚。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组织各县(市、区)编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案并实施。印发《2020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全市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的村庄774个,占比12.78%。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8处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稳定达到三类水质标准。建立水生态补偿机制,每月在市主要媒体和市政府网站公开全市重点河流断面水质超标情况。
二、下步工作措施
(一)抓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加强督导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开展工业园区和特色产业集群综合治理。积极与科研团队对接,加强对臭氧的研究管控,强化汽修喷涂、建筑装饰、印刷等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的治理管控。加大对黑加油站点处罚力度,保持劣质油管控高压态势。管好上路的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等。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在保民生、保稳定的基础上扩大清单范围,对企业分ABC三级管理,落实“一企一策”应急减排措施。对主城区8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实行站长负责制,每周至少现场调度一次,每月一通报。同时,县(市、区)组织副县级干部分包。加强与专业团队的合作,充分借助专家力量,加强大气污染成因的分析研判,找准治理措施。推行电量监控等手段,全过程监控企业运行情况。利用源解析实验室,邀请专家组,定期开展空气质量预警预报会商,推进大气污染管控第三方项目和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项目。继续完善自动监测监控平台功能,强化激光雷达、高时空分辨率走航监测车、机动车尾气遥感等先进技术,对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及企业、敏感点位进行重点监测管控。定期通报各县(市、区)、乡镇环境空气质量和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排名居后的进行约谈和追责问责。
(二)抓好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落实好碧水保卫战2020年行动计划。发挥河长制的协调作用,形成部门合力,采取科学调水、生态补水等有效措施,解决水质恶化或断面超标问题,构建水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加强重点行业的执法力度,对超标、超总量排污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做好生活污水治理和雨污分流工作,督促做好建成区、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和黑臭水体整治,对重点河流断面水质影响较大的污水处理厂实施提标改造工程,力争达到地表水V类标准。推进建成区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充分发挥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的社会效益,积极争取地方债券资金。严格督导问效,对县(市、区)一月一考核,把生态补偿责任及奖罚落实到各级各有关部门,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