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体系,规范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近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成立聊城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的通知》,公布了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工作章程(以下简称“章程”)。我市成为省内第一个由市政府出台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章程的地市。
“章程”规定,聊城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简称“规委会”)统筹指导协调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是市政府进行国土空间规划决策的议事协调机构。市规委会主要职责包括统筹协调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中全局性、长远性、跨区域性的重大问题,协调空间规划中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的评估及划定等重点问题;审议需上报省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实施过程中的重大调整;审查由市政府审批的县(市区)级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实施过程中的重大调整;审查相关专项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内的详细规划以及实施过程中的重大调整;督导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督察工作,协调解决督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研究违反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案件处理意见;审查重点区域建设项目、城市重点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的选址方案,重要建筑方案;审定建设项目容积率变更、规划用地性质调整等相关重大事项;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以及其他需要提交市规委会研究的事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