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东昌府区市场监管局沙镇市场监管所接到消费者维权举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的王先生反映,他通过微信,在沙镇季庄村刘某处购买了20余吨酸豆角,收货后发现该产品已严重变质,无法食用。他与刘某联系无果后,求助当地派出所扣押运输车辆并继续联系刘某,刘某仍拒绝沟通。于是,王先生便尝试拨打聊城市12345市民热线寻求帮助。
了解事情经过后,沙镇市场监管所第一时间成立调查小组,安排工作人员负责协调处置。同时迅速派出一支调查队,前往季庄村刘某处现场取证、调查处理。经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食品生产加工工艺简单(生豆角用盐水腌制七天即用编织袋打包销售)、厂区简陋、环境恶劣,没有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设施设备,未办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等有效证件。经批准后,市场监管所立即对该单位依法查封。
接下来的两天,沙镇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主动放弃周末休息时间,对被举报人刘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根据法律法规对其进行思想教育。被扣运输车司机得知消息后,也通过王先生联系到沙镇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寻求帮助。在此次事件中,举报人王先生没有尽到查验生产方资质的义务,且经微信大量购买食品,是其个人行为;被举报人刘某无证生产加工食品且拒绝与消费者沟通协商;运输车司机在运输过程中延误时间,也是造成酸豆角变质的原因之一。三方均有不等的责任。经沙镇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从中调解,三方达成协议,事情得到妥善解决:被举报人赔偿王先生经济损失2万元;被举报人支付运费6000元;东昌府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加工场所依法取缔。
虽然王先生仍有部分经济损失,但对市场部门的处理结果非常满意,特意驱车1000多公里前来表示感激之意,为沙镇市场监管所赠送“全心全意为民解难”锦旗一面。
一面锦旗,一句肯定。东昌府区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继续坚守初心使命,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结合该局专项整治工作,始终坚持热情、优质、高效服务,打击违法行为、不诚信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牢牢树立为民尽责的市场监管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