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号)
聊城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根据聊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0年6月24日表决通过,决定免去:
李玉虎同志的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杨增琪同志的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代子亭同志的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职务;
苏永侠、李树朋同志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刘长旺同志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梦、葛锐同志的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张绪阳同志的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孟宪东同志的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树奎同志的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李猛同志的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予公告。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