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号)
聊城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根据聊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钦杰的提请,于2020年6月24日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杨茂宏同志为聊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批准任命:
孙吉祥同志为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孙天勇同志为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王伟林同志为东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陈峰同志为高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免去:
靖传忠同志的聊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孙天勇、王伟林、陈峰3名同志的聊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
杨茂宏同志辞去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周颖同志辞去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贾金坤同志辞去东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孙吉祥同志辞去高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现予公告。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