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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该领的加班“补助”

来源:聊城日报编辑:胡浩亮发布时间:2020-06-30 16:09:25

  “原以为没有其他人知道,也不会有人去反映,自己争取来的‘补助’不拿白不拿。我一定吸取教训,今后绝不再犯这样的错误!”不久前,谈起自己违规领取加班补助一事,莘县俎店镇医保办主任张某某懊悔不已。8年间,他违规领取加班补助2.4万元,最终难逃纪律处分。

  事情还要从头说起。2007年5月,张某某开始担任俎店镇医保办主任。因承担监管新农合资金安全、报销患者医疗费用等职责,医保办的办公地点设在了俎店镇卫生院。由于卫生院没有周末和节假日,为了不耽误群众报销,周末及节假日上班也就成为了医保办工作的常态。起初,张某某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医保办的各项工作稳步推进。随着时间的推移,看着镇上的同事正常休息休假,而自己却在加班加点,张某某心理愈发不平衡起来。他心想,自己加班那么辛苦,总不能吃了亏,向卫生院申请补助不为过吧?此后,张某某开始寻找机会实施自己的计划。

  2010年年初,张某某分别多次找到俎店镇卫生院时任院长、俎店镇分管医保工作的负责同志,提出了领取加班补助的要求。在他几经努力下,最终,俎店镇卫生院同意给他发放加班补助,标准是参照卫生院职工的年度绩效奖。听到消息后,张某某一扫愁闷情绪,暗自高兴,认为“总算没白努力”。

  收到第一笔补助后,张某某并没有意识不该领取的错误,反而认为自己的做法合情合理。2012年,国家对发放津补贴出台了相关规定,但张某某并没有重视。2016年,莘县县委、县政府联合下发《关于做好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清退工作的通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清退专项工作。张某某有些慌张,但他转念一想,又给自己找到了理由:这件事知道的很少,自己不说,没人关注,再说了,补助费是卫生院发的,和镇政府无关。想到这些,他又“心安理得”地继续领取补助。

  2018年12月,县审计局对卫生系统开展审计调查,在查阅俎店镇卫生院账目时发现了张某某一直以来领取医院加班补助问题,随即将线索移交至纪检监察机关。2019年1月,俎店镇纪委对张某某违规领取加班补助问题线索展开调查。张某某连续8年违规领取加班补助的违纪事实浮出水面。

  党员干部作为人民公仆,理应“不怕吃亏、学会吃亏、抢着吃亏”,做到不计私利、甘于奉献、勇于担当,时时处处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张某某总盯着自己的利益,计较着物质上有没有回报、比别人得到的多还是少,一旦回报与自己的欲求不相符,就觉得自己“吃了亏”,想方设法通过“经济利益”来弥补,最终触碰了纪律红线。2020年1月,俎店镇党委给予张某某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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