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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特殊业务可特殊办理

来源:聊城日报编辑:胡浩亮发布时间:2020-07-15 16:12:16

  近日,河北省清河县一位老人的亲属向农行高唐县支行反映,老人曾在农行高唐县支行办理银行卡,现已遗失,老人因常年卧床而无法到网点进行业务办理。为了充分保障老人的合法权益,本着“既为客户负责,又不违反制度”的原则,该行工作人员按照特殊业务规定,在与老人家属充分沟通、预约时间的基础上,开展上门服务,驱车往返140公里,妥善办理了相关业务。

  出于保障资金安全、为客户负责的原则,银行大部分业务需要客户本人办理。当出现因生病住院、行动不便,本人无法到网点办理业务的情况时,该怎么办?

  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不要着急,对此,监管部门已经有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特殊消费者群体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3〕289号)中指出,银行机构应当统一建立为特殊消费者群体提供金融服务的管理制度,健全针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的业务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不得歧视、刁难特殊消费者群体。

  一方面,各银行机构针对特殊客户应建立代理办理、上门办理的制度,明确相关要求,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为消费者提供合理金融服务。消费者可以与银行充分沟通,提出特殊需求,银行不得无理拒绝。

  另一方面,特殊业务虽然可以特殊办理,但出于资金安全、避免纠纷等需要,银行也会要求消费者办理一些必要的手续,在服务时间上存在机动性。这方面消费者也应尽量理解,增进双方互信,相信只要充分沟通,一定能够得到妥善解决。

  监管部门提供了完善的投诉渠道,消费者在接受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时,如果感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向监管部门投诉,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加强监管部门对银行业、保险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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