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临清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和临清经济开发区举办了权限事项下放承接仪式,对委托事项、被委托机关行使权限的范围、期限、委托双方承担的责任进行了明确并签订了委托书,正式将39项经济管理权限下放到临清经济开发区。这标志着临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行使经济管理权限方面迈出了重要关键的一步,真正实现了属地管理,为提高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夯实了基础。
此次临清市下放的39项经济管理权限涉及8个市直部门,包括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等9项行政许可权限,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4项行政征收权限,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等4项行政确认权限,对建筑市场的监管检查等5项行政检查权限,政府信息公开等5项公共服务权限,建设项目用地以划拨方式使用国有土地审查等12项其他权限。
经济管理权限下放是全省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的主要任务之一。去年以来,临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根据省委、聊城市委市政府、临清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围绕开发区经济管理、科技创新主责主业,编制、认领权责清单,各有关部门形成相互配合、紧密合作的工作格局。
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临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按照权责一致、依法下放的原则,经过部门意见反馈、清单动态调整及合法性审查等多个环节,确定了临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管理上迫切需要的39项经济管理权限。
“此次下放的权力事项涉及项目立项、工程建设等,包含一批分量足、含金量高、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重量级事项,都是企业落地、发展急需的。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为企业发展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实现涉企手续一次办好、就近办理、马上办结。”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人表示,临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将与临清市市直相关部门做好对接,加强协调,共同探索权力事项的运行机制,理顺办事流程,当好为辖区企业服务的“店小二”,提供“保姆式”服务,助力开发区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更上一层楼,激发开发区经济发展活力,为打造“一城三区,和谐秀美新临清”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