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郝某某、杜某某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一案。至此,自2018年以来该院受理的9起涉黑涉恶案件全部审结,标志着该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战果。
组建专业团队,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该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院领导带头办案,及时掌握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全面保障扫黑除恶审判工作有序开展。
以庭审为中心,严格执行“三项规程”。该院坚持依法办案,认真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参与社会治理,积极延伸审判职能。该院强化线索摸排,开展“一案三查”,深挖可能隐藏在背后的黑恶势力及“关系网”“保护伞”,向有关部门移交线索4条。针对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金融监管部门等单位发出司法建议2条,堵塞监管漏洞,形成深挖根治的合力。
加强舆论宣传,推动专项斗争深入人心。该院充分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多角度、立体式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组织干警深入村庄、社区,向群众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资料,在院办公楼、基层法庭等场所张贴海报、悬挂标语,形成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舆论氛围。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共判处罪犯49人,其中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或恶势力犯罪成员25人,被判处5年以上重刑人数7人,判处财产刑金额共计21.3万元,依法判决追缴违法所得共计685.3万余元,有力打击了涉黑涉恶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