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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生态环境局用好平时考核“指挥棒”

来源:聊城日报编辑:胡浩亮发布时间:2020-11-18 16:11:47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进展较快,10月底,全市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村庄占比超过40%,超额完成全年30%的目标任务。但地下水调查评估工作还需要加快推进,确保11月底前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调查。”11月初,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与固体废物管理科负责人召集科室人员对上月工作进行点评。

  7月份,市生态环境局作为试点单位开始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每周,被考核人员对本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对下一周工作作出计划。每月初,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对上月每个人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和重点工作数量、出勤等情况进行点评,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季度初,平时考核委员会组织平时考核民主测评,根据每个人工作情况进行量化打分,确定考核等次。

  为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市生态环境局将平时考核与全面从严治党、环保铁军锤炼、干部作风整顿深度融合,坚持目标导向、过程导向和效果导向,按照注重实绩、奖惩分明、分级分类、向基层一线倾斜的原则,科学制定了《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努力实现公务员自我管理和组织管理有机结合,达到从严管理、科学管理干部队伍的目的。

  坚持实绩实效原则。《方案》的制定紧密结合我市生态环境工作约束性指标任务,确定了3种扣减好等次比例情况:一是县市区空气质量排名全省后10位的;二是市控以上水环境重点断面达标比例低于50%的;三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率未达到序时进度的。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所在分局好等次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扣减比例奖励给该项工作完成较好的分局。首次季考核,一个县市区分局因上月空气质量排名在全省后10位,好等次数量比例被扣减10%,扣减指标奖励给了此项工作排名第一的县市区分局。

  坚持分类考核原则。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市生态环境局确定的好等次比例,由各分局自行组织考核。考虑3个市属开发区分局人员较少的情况,将3个市属开发区分局纳入市生态环境局考核范围。

  坚持一线倾斜原则。各分局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平时考核方案要求自行组织平时考核。首次季考核,市局好等次比例为37.0%,各分局好等次比例为40.2%,分局比市局高3个百分点,特别是市属开发区分局好等次比例达到了66.7%。考核结果充分体现了注重实绩、客观公正、奖惩分明、向基层一线倾斜的原则,在生态环境系统营造了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市生态环境局将积极探索创新,不断推进平时考核经常化、制度化、科学化,完善正向激励体系,强化结果运用,充分发挥平时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将进一步鼓励先进、鞭策落后,营造见贤思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以作风的持续改善助推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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