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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织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网

来源:聊城日报编辑:胡浩亮发布时间:2020-11-26 11:02:20

  11月18日,一个喜讯传到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荣获“山东省三八红旗集体”称号。刑事审判第三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成立于2008年8月,是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山东省内率先成立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审判庭——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12年来,该庭坚持以党建带动队伍建设,以党建促进少年审判工作水平的提升,为未成年人撑起了司法“保护伞”。

  共筑共建 普法宣传入人心

  十几年来,刑事审判第三庭的法官们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开展普法共建活动,不定期到社区、学校、企业进行法治宣讲,以案说法,结合审判实践中的案例,讲解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工作中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不断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有效降低了辖区内纠纷发生率及青少年犯罪率。

  2016年,该庭党支部与冠县清水镇王行村党支部结成对子,开展党建交流活动。法官们利用自身优势,拓宽服务渠道,开展政策与法治宣传和志愿者服务,共建活动丰富多彩。

  2018年以来,该庭与东昌府区新区街道王卷帽社区共建“向阳花开”项目,坚持每年定期组织三次案件开庭旁听,组织女法官深入社区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针对“套路贷”的社会危害进行专题讲解,提醒社区群众加强防范,和社区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巾帼建功 保障妇女儿童权益

  2015年起,该庭在审理涉少民事、刑事案件的同时,增加了家事纠纷案件。刑事审判第三庭的法官中,女法官占三分之二,在家事案件审判中具有先天优势。近年来,该庭女法官审理的家事案件占全庭家事案件70%以上,占全院家事案件的50%以上。在家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家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50%以上,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与家庭和谐。

  该庭女法官全部具有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她们将心理干预机制与审判工作相结合,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上访缠诉的风险。在刑事案件审判中,对犯罪未成年人以及被害人进行心理干预,从法律层面和心理层面教育和挽救未成年人。由于案件审判业绩突出,该庭女法官先后获得个人二等功两次、个人三等功四次、嘉奖三次,并荣获“全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聊城市维护妇女权益先进个人”“聊城市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

  机制创新 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为完善判后延伸工作,多年来,该庭通过维权热线,为家长与青少年提供法律咨询,并建立涉案未成年人信息库,全面掌握青少年犯罪情况。同时,建立预防再犯罪社会防控体系,加强对缓刑考验期内未成年人的监管。

  由于犯罪记录会计入未成年人的个人档案,伴随终生,导致未成年人产生自卑和消极心理,再犯罪的几率增加。因此,自2010年8月开始,以高唐法院少审庭为试点,试行未成年人轻罪前科封存制度。截至目前,已对12名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进行封存,其中10人的生活、就业步入正轨,另外两人已经顺利考入大学。

  试点取得成功,刑事审判第三庭与有关工作人员及时总结,促成了《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实施细则》出台。聊城市综治委下发了《关于建立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将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单位年度综合治理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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