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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阳谷:司法为民“排头兵”

来源:聊城日报编辑:胡浩亮发布时间:2020-12-02 14:47:25

  日前,阳谷县人民法院寿张人民法庭庭长刘令祥获得“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通报表彰。

  参加工作以来,刘令祥先后在阳谷法院行政庭、研究室、少年审判庭等多个部门工作。他扎根基层,认真履职尽责,注重钻研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探索审判工作新方法,工作业绩突出,先后被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被授予“全市法院规范司法行为活动先进个人”“全市法院‘四零’优秀人民法官”,他所在的寿张人民法庭也被评为“全院‘三零’优秀庭室”。

  阳谷县人民法院年均收案11000余件,员额法官只有45人,“案多人少”矛盾较为突出。包括刘令祥在内,寿张人民法庭共有2名法官,他一个人承担了法庭60%案件的审理工作,白天开庭、调解、勘查现场,晚上学习、看案卷、写判决书……

  在担任寿张人民法庭庭长期间,刘令祥一直把巡回审判工作作为法庭工作的重点,经过统筹协调,先后建立了6个固定式巡回审判点,和以各村委会为中心的“一村一站式”流动巡回审判点。

  流动巡回法庭作为基层法庭的延伸,审理的都是涉及家长里短、邻里纠纷的琐碎案件。案件虽小,但处理不好容易引发群众矛盾,不利于社会稳定。刘令祥常说,群众利益无小事,司法为民不存在案件大小,案件审理不能简单判决了事,还要做好调解工作,让群众心服口服。

  长期在基层法庭工作,刘令祥磨练出了不怕苦不怕累、面对困难迎难而上的精神,同时也练就了做群众工作的技巧和本领,为基层群众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日常审判工作中,他总能用春风化雨般的智慧与耐心将“调解”融入案件审理中,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自愿服判息诉。

  辖区的冀老太太生育了5个子女,老伴去世以后,一直独自生活。随着年龄的增大,老人希望子女们能够尽赡养义务,给付赡养费,但因分田地、分房屋等家庭琐事纠纷,5个子女一直不能就老人的赡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老人无奈之下向寿张人民法庭提起诉讼,要求子女尽赡养义务。

  在受理案件的当天,刘令祥便前往冀老太太家走访,亲切询问老人的身体状况,并向老人保证一定会解决她的养老问题。随后,他又前往村委会调查核实情况,并走访了冀老太太的几个儿女,迅速掌握了案件的基本情况。

  回到法庭后,刘令祥决定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将庭审开到村里,让冀老太太的几个儿女都坐到一起,当着乡亲的面,把矛盾冲突摆出来、把家庭琐事说清楚。庭审结束后,他又从情理和法理的角度劝导冀老太太的几个子女,最终顺利解决了困扰这个大家庭几十年的家庭矛盾。

  基层法庭,不仅承担着民商事案件的审判工作,还承担着民商事案件的执行工作。在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执行过程中,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方某离婚后,独自带着患有脑部疾病的女儿生活,生活十分困难。但被执行人方某长年不在家,也没有财产可供执行。

  面对执行困境,刘令祥并没有放弃,他一方面通过将被执行人方某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强制执行措施对其施加压力,另一方面,积极为申请人申请了两万元的司法救助金,解了她的燃眉之急。最终,在刘令祥的不懈努力下,被执行人方某履行了该案的法律义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谈到多年来的工作体会,刘令祥深有感触地说,作为一名基层人民法庭法官,就是要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始终保持十年如一日的干劲,始终坚守良好的职业道德,不辜负时代使命和群众期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踏实工作,坚决做到司法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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