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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莘县交警大队:拾金不昧获锦旗

来源:聊城日报编辑:胡浩亮发布时间:2020-12-03 10:57:15

  11月30日一大早,莘县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的辅警王建超收到了一份特殊的“礼物”——一面绣有“拾金不昧品德高尚”的锦旗。“要不是您,我这钱包可能就找不回来了,里面有我的身份证和银行卡,您真是帮了我的大忙了。”送锦旗的谭某感激地说。

  原来,11月23日下午17时许,莘县交警大队车管所窗口工作人员王建超在收拾当日的业务档案时,发现柜台上有一个棕色钱包。捡到钱包后,他立即询问了其他窗口办理业务的群众,却没有找到失主。“当时办理业务的人很多,记不清是谁遗落在这里的,他们丢失了钱包肯定很着急,只想着赶紧找到失主。”王建超告诉记者。

  为了尽快找到失主,王建超在同事的监督下打开了钱包,查看是否有联系方式。钱包内没有现金,只有10余张银行卡和一张身份证。随后,王建超通过户籍查询系统查到失主的联系方式,并第一时间与失主取得联系。11月24日,失主谭某来到莘县交警大队车管所,王建超及同事认真核实了失主的信息,反复确认后,将钱包归还了失主。谭某接过失而复得的钱包,激动地连声道谢。经了解,谭某是莘县超峰物流公司工作人员,当天来车管所办理业务时,因有急事匆匆忙忙离开了大厅,却把钱包忘在了柜台上。

  11月30日,谭某为了感谢车管所工作人员“拾金不昧,一心为民”的高尚品德,特意制作了一面锦旗,送给王建超,以表达民警帮他捡到钱包的感谢之情。警民关系在这一刻显得无比亲近,一个失而复得的钱包,折射出莘县交警大队车管所民警拾金不昧的为民情怀。而对于王建超来说,类似这样的事,在他身上已经发生了很多次。“每次捡到遗落在窗口的物品,我都会第一时间联系失主。老百姓的事就是我们的事,要时刻为他们着想,才能赢得他们的尊重。”王建超笑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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