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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考生注意!受疫情影响,这项考试延期时间确定

来源:濮阳早报编辑:马永欣 发布时间:2020-07-20 15:50:33

  7月17日,记者自濮阳市教育局获悉,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关于2020年上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举行时间安排的公告》,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原定4月11日至12日举行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至8月1日至2日举行。

  为了能够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式下组织好本次考试,切实保障广大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教育局提醒广大考生,做好考试防疫工作,并印发了《2020年8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防疫须知》(以下简称“考生须知”)。

  考生须知要求,考生应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避免有违健康、防疫的一切活动,考生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到所在地医疗机构就医,如决定继续参加考试的,须报告考点所在地的招生考试机构。

  考试当天,考生应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前往考点途中做好自我防护。建议考生尽量乘坐私家车、步行、骑自行车赴考点。如考生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点,乘坐时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如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

  考生进入考点时,必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显示“绿码”并体温检测低于37.3℃者方可入内。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出示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体温检测时达到或高于37.3℃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等候期间,应尽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和交流。

  考生进入考点后,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在指定区域等候进入考场,考生间须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生自备口罩不得带入考场。入场就座后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如有佩戴需要,可向监考员申领考场配备的口罩,每场考试结束后要将考场使用口罩放置在座位上,不得带出考场。

  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场、考点工作人员安排有序离开。备用隔离考场考生当场考试结束后配合当地疾控部门处理。

  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期间不服从考点防疫工作安排的考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记者 李娇 通讯员 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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