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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法院:访诉调对接 梯次化解600户商铺涉疫情纠纷

来源:清丰县人民法院编辑:马永欣 发布时间:2020-07-20 16:30:34

  近日,清丰县法院审理的原告朱某等商铺业主诉清丰县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系列案上诉期限届满,双方均未提起上诉。至此,该起因新冠疫情引发的涉及600余名业主、900间商铺、200余万租金的系列租金纠纷案成功化解。

  清丰县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清丰县前期投资开发建设了6.4万平方米的商铺,经过几年的经营,逐步发展形成一条融合生产、服务、消费的稳定产业链、供应链。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受到最直接冲击的是最前端商铺经营者,商铺停止经营,经营收入大幅下降,商户无力支付租金。管理公司向业主发出倡议书,要求业主免收两个月租金200余万元,但未就此事与业主达成一致意见,引起部分业主不满。600余户业主拒绝免收租金的倡议,要求公司付全部租金。双方各执己见,形成纠纷。

  清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这起因疫情引发的企业租金群体性纠纷,迅速启动访诉调对接机制。清丰县法院院长赵志学要求驻县综治中心法官发挥一站式多元解纷优势,及时提供诉前联调、法律指导、司法确认、案件速裁等保障服务,最大限度源头预防化解纠纷,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在清丰县法院驻综治中心速裁法官与人民调解员与努力下,有560余户业主和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化解了90%以上业主的纠纷,仅有41名业主不同意调解意见。5月27日,这41名业主向清丰县法院起诉,要求足额支付租金。清丰县法院受理后,立即将案件定为系列案件分至速裁中心法官统一办理。速裁法官在前期形成调解意见的基础上,继续进行调解,又有6位业主与公司达成调解协议。针对其他不同意调解的业主,速裁中心指定一名法官进行示范诉讼,按照依据不可抗力、公平负担原则,判决支付一个月租金。判决后,全部当事人均服判息诉,最终实现了联调联动、诉源治理、简案速裁的良好效果。

  该系列纠纷得到妥善解决,业主、公司、商户在疫情期间共担风险,共同缓解疫情压力,保持了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为清丰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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