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1日起,南乐县将在县城区开展行人、电动车、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此次整治活动动真格、严要求,目的是提高广大群众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的交通意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给广大群众营造一个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那么,群众最关心的当然是违法了如何处罚呢?
交警蜀黍不是无情无义之人,不会为了处罚而处罚,本着人性化、多样化的原则,实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执法方式,对行人及非机动车违法将采取“四选一”的套餐式执法手段。违法当事人被执勤民警查处时,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选择被处罚的方式。
处罚方式包括以下四种:
一
接受由执勤民警开具的《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即受领罚单,缴纳罚款。处罚标准: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不靠路边行走、横穿马路不走人行过道、翻越护栏等,将对行人处以5—10元罚款;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等,将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处以20—50元罚款。
二
在现场开展交通违法执勤体验,劝导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15分钟,并签写《我与交警有个约定》守约书。
三
现场手抄非机动车、行人交通安全“八不准”法规条文,几句话写出个人认识和体会,并签写《我与交警有个约定》守约书。
四
按照交警部门提供的提纲,编写微信,并转发个人的朋友圈,集赞20个以上,同时签写《我与交警有个约定》守约书。
所以,
你会选择哪个呢?
自己做的选择,
哭着也要完成哦。